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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国民健康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的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学术论文,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医保中心医保管理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日趋成熟,医保基金监管完成了从无到有、从人工审核到智能监控的转变,实现了对医疗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医保监管方式进入全口径审核、全方位监管时代。同时,随着医保数据库的完善,北京市医保中心在加强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DRGs等多种支付方式结合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并建立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评。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随着医疗保险管理方式信息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应对这一变革无疑是医院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次重大挑战,采用科学的管理策略进行合理的信息数据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医院所面临的主要任务。目前,很多医院已将医保拒付管理、医保总额预付指标管理、医保DRGs费用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作为重要管理措施,而医保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转依赖于准确有效的数据。因此,对数据信息的精确获取和有效利用是医保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和关键。作者论述了数据信息在北京友谊医院医保管理中的作用、数据信息的获取及分析方法。
1数据为根本,确定医院战略决策
随着北京市医保数据库、医保数据管理体系的建立,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13年起北京市医保中心逐步完善了总额预付管理的考评机制。从仅对医疗总费用考核过渡到对定点医疗机构人次人头比、拒付比例、次均费用、药占比、病案上传率及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质量指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终考评。2015年总额额度核算方式再次改变,将以往的结余额全部留用改为按分段计算累加(结余额在本院2014年指标额5%以内的部分全部纳入结余核增额,5%~10%以内的部分按50%纳入结余核增额,10%以上的部分不纳入结余核增额)。医疗保险改革重点已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1]。北京市医保中心总额预付管理方式的细化促使医院应加强自身应对能力才能确保总额预付基金的合理充分利用,避免总额基金的核减,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数据链,是快速反应能力的基础,是危机问题应对的根本,及时调整的依据。我院对下达的总额基金进行测算,结合自身数据完成情况,分析质量核减系数、结余核增额,在保证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积极调整费用结构,鼓励科室先进技术的申报开展,扶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合理分配,确保总额费用的有效利用。通过对医保数据源的及时获取,充分分析,了解潜在问题,医院决策层及时采取了有效解决方案,提高管理效率,作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保证医院健康发展。
2深度挖掘数据,建立统计分析体系
医保管理数据建设是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科学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医保的管理方向。通过完善数据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及科学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医保管理水平。
2.1数据挖掘
数据作为医保管理的切入点,是指标分析、指标制定的基础,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收集的及时性至关重要。我院医保数据主要来源为医院信息系统(HIS)及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两组数据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互动关系[2]HIS系统数据主要为临床医疗活动中采集的未经处理的基础信息,繁杂且分散;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中的数据为医疗保险持卡实时结算中统计的数据,相对HIS数据已完成部分整合,处理后的数据虽使用方便但在特定查询中无法提供详细清单。医疗保险端数据促使医院端数据的规范与整合,医院数据又是北京市医疗保险系统获取医疗信息的源头和费用结算的必要平台。基于两种数据关系,如何在不相互开放数据库的情况下将两项数据有效结合,消除信息孤岛的形成,实现院端与医保中心数据共享与数据资源交换,一直是我院医保数据信息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医保办通过政策解读,将政策导向结合临床需求,提出信息数据的关联方式。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平台,HIS开发商、北京市医保系统开发商改造数据接口,将需要匹配的数据,可通过“对接”方式完成医院与医保数据的共享与交换。这一方法深度挖掘了院内数据,促使数据的使用做到点面结合,即不仅可获取某一特定点的详细数据,也可获取运行中的整体数据,为下一步的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奠定了基础。
2.2数据统计与分析
数据分析是数据应用的基础,是方案制定的依据。数据分析的目的在于把系统中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集中、萃取和提炼,提取有效数据信息,经过计算、归类、综合分析形成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因此只有进行分析后的数据才拥有价值,经过处理后的数据才能运用于管理工作中。
2.2.1拒付费用数据分析。在拒付费用管理中采取对数据点、面结合的分析方式,首先对北京市医保中心反馈的拒付数据进行逐条筛查,通过软件调取当日就诊的HIS数据。根据HIS数据分析出现该笔拒付原因,原因明确后确定责任单位或个人,如为医生操作不当,则将该笔费用进行落实,若为系统错误或政策培训缺失,则向相关责任科室进行反馈,完成阶段数据分析。第二步汇总各科室拒付费用、拒付人次及科室发生的总费用与总人次,通过拒付费用比(科室拒付费用/科室总费用)、拒付人次比(科室拒付人次/科室总人次)、拒付费用构成比(科室拒付费用/全院总拒付费用)、拒付人次构成比(科室拒付人次/全院总拒付人次)四个维度的数据进行分类比较,综合评判分析,根据数据横向比较确定主要拒付问题科室。除此以外,还可对全部数据进行纵向分类汇总,根据各拒付原因的数据占比,明确全院或科室的主要拒付问题。抓住问题科室、主要拒付原因,完成面分析也就是综合分析才能对下一步管理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2.2.2次均费用数据分析。次均费用分析分为全院次均费用数据分析及科室次均费用分析。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院端业务组件的反馈数据,对全院次均费用数据进行纵向比较,计算同比、环比数据的的变化率,同时横向与同级同类医院比较了解兄弟医院指标运行情况,通过对整体数据分析提出医院下一步管理方向。在管理方式确定后,由HIS数据及医疗保险上传数据,通过数据处理系统软件确定每个科室的次均费用完成情况,分析次均费用的结构,对于科室异常的数据变化,及时测算结构动向,比较多项关联数据指标,确定涨幅所在,分析数据涨幅可能原因,及时与科室沟通,给予恰当的调整或引导。
3建立合理的医保指标考核体系
将数据信息运用于实际医保管理中,把提炼、整理清晰的数据应用于医院指标制定以及绩效考核方式的制定,以数据为基础,保证考核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
3.1遵从客观数据,结合科室特色,确定次均费用指标
我院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开展总额预付制试点工作,作为北京市首批4家试点医院之一,合理测算科室数据制定管理指标是试点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总额费用下达后,医保办以2010年7月12月各科室医保费用数据为基数,结合医保费用增长趋势和医保基金支付增幅等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各科室权重数据分别测算出应下达的科室次均费用、自费比例等指标。另一方面积极听取科室意见,尊重历史,考虑病种、环境等因素对数据的影响,并加强定向激励,测算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情况,按照“公平求实、分科下达、保证特色、促进发展”原则,根据测算出的数据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控。
3.2多层次数据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2012年起我院逐步实现全院岗位管理绩效分配,医保指标作为全院绩效考核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至关重要。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个层次是个性化[3]。医保办以数据为切入点,以次均费用、拒付费用为基本考核指标,以科学化的考核方式建立基本考核体系,同时本着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的目标,变更绩效考核理念,采取精细化管理,通过医保指标数据和医疗指标数据联动考核方式,将医疗考核数据中的药占比、病例组合指数(CMI)作为联动指标,纳入医保考核管理。为了进一步体现不同科室间工作性质及费用结构比例不同的客观差别,实现考核的公平性,考核指标制定按照多项数据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将科室对全院贡献值、科研教学影响力等个性化数据指标进行分析,力争考核体系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合理的指标制定与考核,2012年-2014年我院总额运行平稳,次均费用无显著增长,费用结构得到调整。详见表1。
3.3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成多部门协同管理
信息化管理可实现医院各部门间信息数据的汇总及整理,使数据共享,一方面保证了各科室间数据口径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数据的反复采集,减少资源无形中浪费,同时加强了管理科室间的联系,为多部门联合管理提供基础。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既往依靠医保部门单独管理医保费用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考核方式和管理要求,需要医务处、门诊办公室、物价办公室等多部门相互配合,制定相互制约指标,才能达到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
3.3.1共享拒付数据,多维度有效管理。医保办将收到的拒付数据整理归纳,并进行数据共享,门诊办、药剂科、物价办等相关部门通过共享信息对拒付费用进行确认与再核实。并根据各部门的管理方向,即药剂科从药品安全、门诊办从医政管理、物价办从合理收费等不同角度分别入手,多维度进行拒付费用管理,使我院拒付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3.3.2完善数据录入,确保DRGs平稳运行。对于仍处于试点阶段的DRGs付费制度改革,医院各部门之间需要高度配合,才能保证流程高效运行。临床科室需做好病案首页数据填报工作;病案、统计部门要及时完成病案首页数据的录入;医务处根据填报数据加强临床路径的规范与管理;住院结算部门根据反馈的数据进行结算操作;医保办通过对结算后的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多部门各司其职,通过数据链进行协同管理,保证DRGs平稳运行。2014年,我院共结算DRGs患者11014例,共覆盖科室26个,覆盖病组104个,占108组的96.3%。按项目结算为17663万余元,按DRGs结算为21314万余元,盈余3651万余元,盈余率20.67%。
城镇医疗保险档案是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载体,是记录企业和个人参加医保缴费、保险关系转移、待遇计算的重要凭证。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的记录与管理工作贯穿于医疗保险事业的全过程,只有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才能实现对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宏伟目标,由此可见加强城镇医疗保险档案信息管理的意义非常重要。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对从事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时刻记住自己的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社会,这种工作特点是既要懂得党的政策,又要做好具体的业务工作,管理者要对档案管理员有明确的分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每个人要有每个人的职责规范章程。,思想上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操作上虽然简单,但是责任重大,有时一个字或一个数的疏忽,会给国家或参加医疗保险者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这就要求城镇档案管理人员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
1.1把好选人关
传统观念做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是一些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人员,可是信息时代这些人就不适应这项工作了,对已在岗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求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不要倚老卖老,对不能适应这项工作的要调离岗位;对新参加的工作人员要实行岗前培训,进行入职教育培训。在选用人员时一定要精选那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因为这项工作性质就要求管理员要精心、细心。对一些工作责任心不强,做事马马虎虎的人决不能从事这一项工作,因为这是城镇居民治病和救命的钱,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好。
1.2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
要经常组织对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因为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新业务,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因为这个制度是一个新制度,人们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创新,才能形成有价值的管理经验,做为基层档案管理员经常学习是非常必要的。所谓制度化,就是规定一定时间,到时间必须组织学习,如每周一次的学习,要制定出一个目标计划,每周的学习内容、时间、地点、要达到的效果。
1.3考核业务学习要量化
对业务学习不仅要学,还要结合业务实际进行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对考核的目标,要实行奖惩制度,按优良中差分等,对优的给以奖励,对差的给以惩罚,这样就能激励管理员的学习积极性,如果业务学习没有这些措施,那只能是一种形式,起不到什么效果,做为领导要以身作则,实行考核要实行公平、公正原则。
2确保信息资料准入原则
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更新录入管理工作。为保证数据库各类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单位要严格数据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数据库的结构格式、把关审核的责任、录入处理工作的程序等,切实搞好数据的搜集、审核、处理和录入的正确性。
3完善制度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信息标准和网络管理制度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等有关工作程序的管理,特别是对管理权限一定要严格控制,一般工作人员不能轻易改动,建立建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使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各类在职人员及领导干部进行信息技术、计算机技能、网络知识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和装备的能力。
4明确分工
强化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责任,确保城镇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顺畅运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好城镇医疗保险档案各项工作,争得电信部门的大力支持,确保通信线路安全畅通。选派责任心强、懂计算机技术的专业骨干人员负责信息资料、数据的搜集、整理、传递和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防止网络使用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数据丢失、资源浪费,甚至发生泄密事故。
5结论
城镇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加强城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在档案管理中要抓好人的工作,以人为本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所以,各级领导部门要对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定期考核,抓好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紧业务学习,不断创新档案管理模式,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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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为保障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通过对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社会保险服务发展现状和趋势,讨论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可能性、意义,落实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分析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是一种由政府举办,强制劳动者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商业保险是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包含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分别由寿险公司和产险公司分业经营。讨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讨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比较(见表1)。由表1的比较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相似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提供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前提条件。
2社会保险服务现状与趋势
2.1发展现状和趋势
我国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体系。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到2015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7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5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亿,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8亿张。以广东省社会保险现状为例,到2015年,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因此,国家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社会保险服务系统,并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2.2社会保险服务能力
(1)社保经办系统人均负荷比接近极限,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受到制约。截至2012年,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411个,员工172177人,参保人数166876,人均负荷比为9692:1。目前社保系统工作人员人均负荷比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预测,如果社保经办系统人均负荷比由目前的9692:1降到2009年的6359:1,未来10年全国范围的经办机构队伍要超过55万人。
(2)面对巨额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管理,急需解决资金保值增值问题。落后的体制和垄断经营,导致资金运用回报率不高,财富缩水巨大,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上为“现收现付”,个人账户仅仅是记在账面上。
(3)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问题,日显突出。老龄化社会需要建立更多的社会福利机构,老年医疗费用负担越老越重,医疗费支付频率越来越大。超低出生率在“现收现付制”制度下,必然加大年轻人的养老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迫切要求社会保障部门,增强管理服务能力,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
3.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可能性分析
从理论层面看,社会保险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虽然社会保险人人都可享有,而且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是,在现收现付制度设计下,例如某人提前退休或延长了预期寿命,那么他享受养老保险的增加,就减少了下一代人的享有额,或者增加下一代人的缴费额。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保险的消费存在排他性和竞争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没有区别。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了多种社会保障制度。例如,英国实行政府包揽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人人享有医疗保险;德国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医疗保障制度,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协同作用,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保障全面、保障水平高;美国实行政府辅助型医疗保险制度,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介入查漏补缺。从业务处理流程的操作层面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经营有许多相似之处。服务技术、技能的合理利用,将节约人力成本,是双赢的选择。从客户服务的角度看,商业保险公司在提供客户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服务网络机构众多,截至2014年11月,全国共有商业财产保险公司65家、寿险公司70家,各家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巨大的保险服务网络。据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1)》,2011年保险营销员为335万。保险营销人员遍布大街小巷,为客户提供随时的服务。
3.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意义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可以提高运营效率,增进社会福利。将垄断性管理转变为竞争性管理,发挥市场效率,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共赢的局面。政府节约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商业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自有资源利用率、拓展了业务资源,增强了盈利能力;消费者在保险服务市场竞争的态势下,获得优质的服务。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有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实现。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低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人口老化的加速,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负重,其根本原因是“公有地悲剧”。社会保障并不是纯公共物品,它只是一种私有性公共物品,在理性消费驱动之下,公共供应的私有性物品最容易产生过度消费。放眼未来,改革社会保险保障模式,加快转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新形势发展需要。
(3)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政府执行力。社会保险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窗口,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子系统,其服务好坏,体现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和信誉,是社会保险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稳定器”和“安全网”的直接体现。
3.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对策
(1)改革社会保险单一主体经营模式,多渠道筹集医疗、养老保险基金。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视同购买社保的税费减免,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例如,智利、玻利维亚和墨西哥等的养老保险计划,几乎完全由私营机构管理,政府起监督和最后担保的作用;阿根廷和乌拉圭建立混合制度的养老保险计划。商业保险公司要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必然要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资金运用的投资回报率,因而可以提高投保人的福利水平。
(2)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为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政府通过委托办理社会保险的方式,包括委托办理投保手续,委托办理医疗、养老金给付,合作开办养老和福利机构等等。例如,美国社会保障委员会,在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早期,就委托美国邮政局发放申请表,号码由邮局确定,每一个纳税人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总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对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要的、可行的;推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对接,需要各级政府和经办人员在思想上明确其必要性和意义;改革社会保险保障模式、转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方式,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曹信邦.社会保险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王则柯.社会保障在美国[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4陆祺.商业保险公司受托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机制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5丁少辉.许志涛,薄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的模式选择与机制设计[J].保险研究,2013(12)
6杨柳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模式问题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14)
【摘要】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建设是提升国有企业社会保险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基础。这项业务水平的构建,对于保障职工的福利权益,维护企业整体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篇文章结合当前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险经济业务的需要,展开对国企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建设这一课题的研究。希望可以给相关的企业工作人员带来一些启发。
【关键词】国企;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建设
一、系统概述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是根据当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单位信息,人员情况以及各个社会保险业务的产生背景的概述,不仅有数据的采集,还有控制业务流程以及分析综述合为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这个管控系统的操作模式非常的单一明了,大致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础构建层,在这层次中,主要有各种组件,业务处理环节,规则控制以及流程控制还有安全控制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开发的框架以及服务支撑的平台。
二、设计目标和整体规划
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建设的设计目标大致可以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最为基础的目标,那就是通过信息技术来完成对社会保险各个职能业务的工作需求。第二部分是不同级别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每一级单位都有不同的授权,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连接,更大程度地实现业务指导与信息的互换。第三部分是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网络分布式的技术应用于最基层的单位以及职工的信息管理。第四部分是对当前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的目标设定,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信息实现共通共享,可以使得不同级别的领导或者是职工更好更便捷的理解社会保险的现实情况和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可以大致分为三个模块。第一部分是模块设计部分。其中这个模块设计包括基本信息模块,业务信息模块还有业务流程模块。基本信息模块是最基础性的模块,它是其他各业务模块实现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基本包括姓名和性别等其他个人相关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数据库的设计。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的数据库包含内容信息比较广泛。不仅包括单位数据库,职工的信息库,这个信息库的信息量比较大,为五险数据信息库,还有就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化数据库。第三部分就是权限的设置。权限设置就是指集合领导层以及领导部门能够对这一系列的流程和数据进行观察,每个业务的组织都可以根据不一样的分工来进行不一样的业务办理过程,针对相关的业务信息库加以观看修正。每个基层单位以及部门都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业务权限的业务过程,对所有涉及的信息内容进行查阅修正。
三、各功能模块设计
(一)人员基本资料维护模块。人员的基本信息维护模块是基本不会发生变化的,它不像其他内容会跟着随着社会保险的险种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所以说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模块是最基础性的一个共享模块。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每个基层的单位施行维护,该单位的领导层或者管理层部门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核。人员基本信息的增减一般会通过增员和减员的业务申报以及汇总来完成。
(二)业务资料维护模块。因为当前有这样的情况存在,那么就是同一个人可能会有多个险种,但是这不同的险种可能并不是归属于一个单位进行管理,所以将企业的信息管理归纳进入业务信息维护模块。
1、单位信息管理模块。如果要添加单位,应该将单位的编码以及全称和单位办公电话进行维护。假如在这个系统中有信息记录该单位的编号,那么就将提示给您单位的编号已经存在,您需要再重新选择一个单位的编号。单位的编码的设定长度比较固定,为六。单位的编码类型为字符型。
2、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的模块。
(1)业务信息数据库内容是比较广泛的,这其中有增减员的申报数据库,还有系统内的职工变化数据库、缴纳费用的申请报告的数据库等等相关内容。业务信息库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数据信息库。每个职工的个人相关信息,不仅是基本的个人信息还是基本的养老保险业务所发生的明细情况。
(2)增减员申报。所谓增员,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进入新的职工。每当单位进入新的职工,单位相关人员就应该对新员工的信息进行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认真看清保险的类型,还应该标注清楚增加员工的原因以及日期。
(3)缴费申报。这个申报主要是指依照每个企业的职工单位缴纳费用基数和个人的缴纳费用技术来计算这个月份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每个单位都应该在计算完毕,经过本人签字之后进行上报。
(4)个人账户补缴,很多单位的退休职工对于退休的时间的确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很多职工的个人账户里会有缴费偏差的现象,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缴费的情况进行整改。
3、查询、统计、分析和报表输出模块。这个模块主要用于信息的查询,根据不同单位或者职工等信息的不同,在一些专业的工具辅助之下可以进行一些报表的呈现。通过对各种数据信息的不同角度的分析,最终呈现出不同的图表进行生动的结果呈现。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保工作已经步入一个大信息时代。国有企业社会保险经济业务集约化管控系统建设越来越显得十分必要。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开始向集约化发展。相信通过不同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社保的信息化建设一定可以步入一个新的高度,对于国有单位实现社会保险管理的新篇章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云.社保路上无冰雪[J].中国社会保障,2009(8)
[2]郭雨春.要充分利用社保系统[J].中国计算机用户,2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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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具有稳定社会生活、再分配的功能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缴纳金额与保障水平不匹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逐年调增,因此我国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逐年增加,但在社会保险金额增加的同时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提升。由于社会保险费用增加的幅度较大,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压力也因此加大。因社会保险制度受地域和工作单位的限制,社会保险比较适用于长期缴纳社保、工作稳定的工作人群,对他们而言社会保险有较大的社会意义。对经常换城市工作或换岗位、单位的工作人群而言,因为各地、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金额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不一致,以及各地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办理的繁锁、缴费年限确认的差异,导致员工认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不大,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管理手段落后
社会保险是企业福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为企业员工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为企业员工谋利益,使员工跟上企业发展的脚步,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和谐的发展。但由于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无法将社会保险的管理和企业激励措施有效融合,因此,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导致了企业参保人数偏低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管理态度的不明确以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薄弱造成了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落后,大部分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对企业社会保险的管理规划通常由企业的综合办公人员及财务人员联合制定,而这些人员往往缺乏基础的社会保险管理常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使得社会保险体系在企业中渗透力薄弱,从而阻碍了企业社会保险管理的发展。
3.企业缺乏社会保险意识
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具有较大的适用性,企业应从自身出发,根据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由于企业缺乏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从短期发展角度来看,企业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为企业牟取利益,但从长期发展角度来看,社会保险不仅没有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压力和成本。社会保险不仅与企业利益有关,与员工的利益更为密切,企业员工是社会保险利益的最终承担者,企业对社会保险管理的忽视即对企业员工及其利益的忽视,当员工对社会保险管理提出合理要求时,企业会推脱社会责任,减少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险种,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这些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的行为潜伏着巨大的危险,最终会导致企业净利润的减少,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
二、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降低企业直接人工成本
社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责任,需按期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险金额,很多企业贪图眼前利益,减少对社会保险金额的缴纳,甚至不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漠视员工的福利待遇。有些管理层认为这有助于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实则不然,当员工出现意外时,企业的经济压力会更大。例如,员工发生工伤时,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可享受到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和医疗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很好的保障了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
2.提高企业团队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的经营绩效与员工的工作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社会保险制度对员工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员工因社会保险问题,出现负面情绪而工作懈怠。企业根据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每年调整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能间接地体现出企业对员工的重视,从而提高企业团队的工作效率,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良性循环。
3.稳定企业团队人心
员工在企业工作的最终目的除了实现自我价值,更多的是追求安逸,保障并完善自己的现在和将来的生活,尤其是企业的老员工,为企业奉献数十载,更希望从企业工作中获得安全感,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是员工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企业做好社会保险有利于缓解员工未来的养老问题,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促使员工能更加安心地为企业奋斗并作出贡献,稳定企业团队的人心,更有益于提高企业团队配合的默契程度和工作效率,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完善社会保险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策略
1.加强企业社会保险的规范化管理
要加强企业社会保险规范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必须要全面覆盖,企业和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应足额缴纳,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管理机制。强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专业知识相结合,管理人员工作与实践相结合。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管理人员到位后,工作管理和开展才能到位。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档案,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分解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与社保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台账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等。目前我国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做好失业保险的工作,有利于保障失业员工的基本生活问题;及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可使员工养老、就医、退休、工伤、生育等待遇得到保障,加强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很好的避免了企业和员工的内部矛盾。
2.坚持以人为本
社会保险制度是员工福利待遇中的一种,对员工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企业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要求企业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是提高企业人力资源质量的重要途径,将职工的利益放在企业发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位置能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避免员工因负面情绪出现怠慢工作的情况,企业为员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能激励员工的工作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大目标。
3.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的透明度管理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企业人才的竞争,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透明度管理,体现企业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首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可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向全体员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情况,通过全体员工的监督增加社会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其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培训,让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内容及其责任。再次,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为企业员工提供信息查询及咨询的服务,提高社会保险的普及度,切实地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保险人谋福利。最后,政府要提高执法力度,对不履行社保登记缴纳的企业和个人采取警告和其他惩罚措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为员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团队的工作效率、稳定人心,除此之外,还能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质量,企业通过提高社保意识、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能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社保基金资金不足
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近些年,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社保基金资金管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每年财政资金投入社保资金数额也在加大,然而这只局限于政府行政层面,即财政部门的拨款,并没有从法律高层次上予以规范约束,且中央和个地方财政预算拨款的时间和额度并不固定,波动较大。再者,国有股减持收入是构成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目前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至今未能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大量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留存于企业,既没有形成可用的财政实力,也没有按照规定弥补社会保险基金不足。由于部门利益协调不一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至今未能就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形成一致意见,更没有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最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来源,但实务操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征收主体不统一、征缴比例偏低、征缴措施不力、欠费漏缴现象突出等。此外,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受法律约束,没有强制性,实际操作中效果较差。
(二)社保基金管理投资效果不佳
管理投资运营是社保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部分资金得到很好的投资营运,社会保险基金基本给付的功能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体现。但是实践证明,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在保值增值这一核心环节。大体上,某些地区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会有结余,但是实际投资收益是不尽如人意的,实际上是呈现出贬值的态势。从宏观方面来说,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政策造成的,按照现有规定,基金投资只能投资于国债,购买较为稳定收益基金等领域,范围较窄,收益也不高。除此之外,社会统筹基金数额存在严重亏空,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账户与个人账户基金账户并没有实行真正的独立分开管理,且存在个人账户被挪用盗用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局面的原因之一。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法律法规明确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
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相关法律法规,有些实践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即使有些有法律或者部门规章,也显得滞后,导致现有的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确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尽快制定《国有资产划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二)完善社保基金投入运营机制
建立严格的基金运营准入制度,现有的基金营运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这也是目前基金管理滞后不完善的原因之一。规范哪些机构可以拥有社保基金运营的资格,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委托管理的相关条款并且规定健全社保基金托管人退出机制。
(三)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协调机制,目前社保基金监管理中的涉及的一些问题是由各部门协调部到位造成的,有的相互重叠,有的是真空状态,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形成监管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等职能部门应该协调合作,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范围,必要时能够形成联动机制,提高监督管理质量。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完善健全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社保基金监管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制定对应的法律并加以实施,对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至关重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立严格的执法队伍,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这些举措得以进一步夯实社保基金监管的成果。
(五)适当拓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资的渠道
大胆开创新的投资渠道,并扩大资金投资组合品种,健全完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多元化的资产组合可以尽可能地对冲单一投资方式带来的风险,让投资收益最大化。众所周知,我国资本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政府还是应当加强监管,约束社保基金投向风险较高的金融投资项目,极力规避市场金融风险。当然,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带来丰富的投资工具,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组合投资的选择也将更加丰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涉及面广泛,主要包括基金运营管理,监督管理以及财务方面的增值保值管理。前不久提出的“养老金改革”,“社保基金入市”等都是目前大力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事实上,当前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正如文中简要提及的那样,加强完善立法,完善基金管理运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等,科学合理地推进高效有序的社保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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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教学是高校培养应用型保险专业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有利于改善当前保险业人才匮乏和学生就业难现状。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由于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工伤保险知识匮乏、异地工伤认定困难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内部管理成本增加,无法保障工伤员工合法权益。针对以上管理难点,笔者认为应该从提高风险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工伤员工台账,全面保障异地工伤人员等方面加强管理。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内部管理;难点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工伤保险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高危行业,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如何提高员工风险意识,指导员工及时申报工伤,分散企业的工伤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险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难点
由于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工伤保险知识匮乏、异地工伤认定困难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险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难点。经归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1.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增加企业管理成本
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包括工伤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和工伤员工本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两个方面,不论是哪种风险防范意识不高造成的直接结果都是员工属于工伤却没有申报认定工伤。风险防范意识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工伤员工单位领导怕申报工伤给单位带来不好的舆论,影响企业和自己的发展。第二,耗时较长,资料复杂。从工伤认定到工伤待遇申领是个长期的过程,全部流程下来需要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提供的佐证资料也相对复杂。第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险迅速方便,可上门服务。建筑施工企业均有按规定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出险迅速方便,保险业务人员可以上门告知出险流程和所需资料,简单方便。鉴于以上原因,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宁愿选择企业出钱治疗、赔钱了事或者申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不走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把本是工伤的员工当作一般的病人对待,把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转为由企业承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2.工伤保险知识匮乏,无法保障工伤员工权益
虽然各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都会有关于工伤知识的专题介绍,各单位也基本会做工伤知识的宣传,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是影响了不少人。工伤的认定、认定申请的时效、认定准备的资料、医疗终结时间、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的支付等是既专业又与工伤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无法保障工伤员工权益。比如应该是工伤的没有申报工伤,或者未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申报导致错过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按照病假待遇发放,工伤治疗不是先现金垫付而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渠道等一系列的错误做法,损害了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
3.异地工伤,工伤员工的难言之痛
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施工现场与员工参保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现象非常普遍。工伤发生地与员工参保地距离遥远,工伤认定核实情况较难,提供认定材料也相对较多。鉴于这个原因,伤情轻微的员工往往会自愿放弃申报认定工伤,自愿放弃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举个例子,大连项目的一个技术人员曾经在工地现场扭了脚,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单位社保经办人知道情况后提醒本人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受伤员工伤情不太严重,一听大堆的认定申请材料更是头大,不仅如此,包括身份证在内的所有资料原件要邮寄到参保地深圳市,还可能面临深圳市社保局关于受伤过程的调查取证。受伤员工就觉得太麻烦了,申请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社保经办人员与其经过多次沟通,讲清楚申报与不申报的利弊后,该员工才百般不愿意地把工伤认定申请资料备齐了。医疗终结期满,到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该员工死活不做劳动能力鉴定了。理由有四:第一,自己工作很忙,大连、深圳往返需要几天的时间。第二,往返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项目部领导没说能不能报销,万一不能报销,这些费用需要自己承担。第三,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请假,请假期间要扣发工资。第四,最重要的是自己伤情不严重,万一劳动能力鉴定下来没有等级,自己不但享受不了工伤待遇,还耽误了工作,浪费了时间,赔了一笔钱。结果就以该员工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了结,工伤治疗费用依照普通医疗费用报销了事。
二、针对以上管理难点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管理难点,笔者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企业工伤保险内部管理,切实发挥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分散企业风险。
1.提高风险意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提高风险意识包括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认定工伤必要性意识两个方面。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降低工伤几率的前提,只有企业上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才能降低工伤发生几率,才能真正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如果员工确实不慎发生工伤,企业在及时组织人员救治工伤员工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准备员工工伤认定的材料,严格按程序申报工伤。
2.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丰富员工工伤保险知识
员工只有全面了解了工伤保险知识,才能更好地加强自我权益的保护,才能在工伤来临时应对自如,不会因为自己的无知损害自己应该享受的权益。因此,丰富员工的工伤保险知识十分必要。首先,要求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公示栏、内部办公平台、QQ群等工具及时把最新的工伤保险知识全面系统地传达给员工。针对施工企业项目部分散、地域跨度大、人员不集中、网络信息不发达的项目部,企业可以派出业务人员将工伤保险知识送到项目部,现场为员工讲解工伤保险知识。第二,员工本人要主动学习工伤保险知识,保护自己权益。“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企业宣传的再多,员工本人不看、不听、不学,还是无法达到学习的目的。要让员工认识到工伤保险对自己的好处,同时把政策宣传和典型事例结合起来,员工才能主动去学,才能学得更好。
3.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工伤员工台账制度
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是健全机构、责任到人的一种表现,起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专门机构是执行各项制度的保证,专职人员起到执行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工伤申报及待遇申领的指导作用。同时,建议企业建立工伤员工台账。从员工受伤开始直到待遇申领结束,台账要包括工伤申报,过程指导,结果跟踪等内容,全面反映整个工伤过程。根据工伤员工台账,企业可以进行工伤员工工种和安全隐患分析,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水平。
4.全面保障异地工伤员工权益,解除异地工伤员工后顾之忧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异地工伤员工合法权益,解除异地工伤员工后顾之忧。第一,发生工伤时,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在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第二,工伤员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及时送工伤员工到参保地的工伤定点医院治疗;第三,项目部承担工伤员工因治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需往返工伤发生地和参保地之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第四,工伤员工往返工伤发生地和参保地之间正常所需时间内,项目部应该正常发放工伤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内部管理是所有行业工伤保险内部管理的缩影,只有各行各业把本企业的工伤保险内部管理做好了,才能真正发挥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摘要:高科技企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即有一定的市场性也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政府和保险公司以及高科技企业都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参与到高科技企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实践中。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保险建设还存在一定问题,亟待解决,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思路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高科技企业;创新保险;保险管理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倡导创新,要让科技引领发展、创新推动发展,这其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高科技企业,只有高科技企业形成一股种类多、实力强的创新队伍,我国才能真正形成创新大国,让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在鼓励创新、发展高科技企业的路途上,面临着很多不确定风险和可见的危机,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问题、预判风险、破除障碍,这样才能服务高科技企业,推动创新中国大战略向前不断迈进。观察可见,近年来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在内的众多组织机构都在研究和推动高科技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尤其竞相从不同角度和业务方向入手来推动高科技企业保险工作,这己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整体看目前的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方向偏窄,需要研发出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风险解决方案。下面,笔者就以工作实践为基础,阐述高科技企业如何开展保险管理工作,尤其是剖析其中的问题,从而能够寻找到有效的对策。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概述和科技保险发展现状
科技保险是指为了规避科技研发生产中的风险而设置的保险,其服务对象是高科技企业。因此要解析科技保险,必须对高科技企业进行阐述。根据2008年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解释,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密集度”和一个“复杂度”,即:对研发费用的投入是密集度的,各类高科技人员的知识是高密集度的,以及高科技企业的产品技术是复杂度的。在不断的产业调整中,高科技企业也在迅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断凸显出来,即如何识别和控制科技风险,这种风险既来源于企业创立、产品研发、费用控制等企业内部一系列流程,也来源于市场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等外部的市场和知识竞争。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是艰辛的,也是有很大改进空间的。一是在政策环境方面,近年来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关于确定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7]427号)等政策,为科技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在实践实务中,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在多个城市(区)进行保险试点,推动了进一步的发展。三是在资金规模上,截止目前,保费已经超过百亿规模,保额突破千亿规模,收益和参加保险的高科技企业己经突破万家,可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发展科技保险的条件,并且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更加喜人的效果。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概况
目前,高科技企业面临的风险点从战略、运作、政策和法律、财务及灾害等5个方面综合考察,可以概况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在无形资产上最容易受到威胁。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大都是知识密集型产品,无形的服务更多一些、无形的资产更多一点,比如对于信息产业企业来说,可能一个企业就是几间办公室和多台电脑,但是其数据是高价值的、程序等是核心机密,因此保护起来更加有难度。二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研发风险最大,关系到企业成败。研发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风险的核心存在之处,要想运营好高科技企业,必须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市场化过程中不断识别风险、化解风险。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战略风险为例,其中就可以分为研发失败、市场竞争者或替代品的存在导致产品市场化不成功、产品技术过时或者过于超前导致产品市场化不成功、经济衰退金融危机等不同风险点。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保险需求主要特点是:一是标的的无形性,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数是生产知识的,产品一般具有无形性特征,比如知识产权就是无形资产。而且在研发、影响等过程中,很多风险来源于责任风险,比如环境污染责任、过失疏忽责任等,以及一部分影响企业的风险也是无形的,比如黑客病毒侵害等。因此这给保险公司涉及险种带来一定困难,在费率制定、定损技术等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二是保险需求具有多样性特征,比如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态有8类,覆盖了生物科技、新材料等,每个种类的企业都有不同的风险保护诉求。甚至在一些前沿产业中,其风险的前卫性让企业自身都不能完全掌握,更不用说让保险公司来设计保险产品了,比如网络攻击风险很难评估,如何评估损失也是一大难题。总之,全面探究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和保险发展情况,可以明显发现科技保险存在的问题:一是投保率较低,大部分高科技企业没有购买相关产业方面的保险,或者换句话说,一些企业甚至找不到相关的险种来投保。二是对科技保险缺乏认识,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高科技企业大多缺乏相关认识,对科技部、保监会的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和掌握,这当然也有科技保险启动较晚、发展较慢有关系。三是配套服务缺乏,比如在理赔阶段,如何定损是很大的难题,专业性强、风险识别过程复杂,都是难题。四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机制整体设计思路上有待创新。目前一些面世的保险产品往往保障单一,不是多险种、多年期的组合,适用性不强,还有存在无法满足特定行业需求的保险问题。
三、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进行管理服务的建议对策
一是加大科技保险建设体系的力度,完善相关险种。国外很多高科技企业保险可以为我所用,值得借鉴,比如一些成熟的险种可以直接搬到国内使用,如利润损失险、公众责任险、雇员忠诚保证保险等。另外,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特色和发展阶段,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需求,研发专门的为知识产权技术转让而设计的知识产权成果转让保险等,从而可以更加丰富科技保险的种类。
二是加强企业、政府等职能部门合作。在发展创新产业过程中,政府、企业都有同样的责任,因此双方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风险和挑战,从而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政府应该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形成风险识别、控制体系,解决保险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难题,比如在贷款风险化解中,政府可以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资金支持,对企业贷款进行支持,从而有效缓解企业的保险压力。
三是积极创新适合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新险种。针对高科技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特殊需求,需要开发一些新的保险产品,如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网络保险等,以及针对某些行业的责任保险(如针一对软件设计行业的过失与疏忽保险)等。
四是为有条件且有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国外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能够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一揽子的保险解决方案,我国保险公司和政府监管服务部门也可以借鉴这种方案,比如可以将财产险(财产保险一切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等)、公众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设为基本险种,将产品研发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设为可选险种,根据各个企业的需要自行选择投保。这种需求预料可以得到相关高科技企业的优先选择。
四、结语
总之,高科技企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是复杂系统的工程,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层面都存在很多的待研究和改善之处,可以想见的是,如果能够全面推广高科技企业保险,定能对科技创新有所推动,从而丰富我国保险种类、为高科技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笔者也希望这天早日来临。
参考文献:
[1]曹国华,蔡永清.基于政府补贴行为的科技保险参与主体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J].保险研究.2010(05).
[2]楼新明.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业为自主创新保驾护航——加快发展我省科技保险的对策研究[J].今日科技.2009(11).
[3]刘骅,谢科范,赵湜.科技保险运行模式及机制创新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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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跃式增长以及金融行业的纵深发展,保险作为金融三大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出现井喷式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以国内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合作模式为借鉴,以辽宁社会医疗保险实际运行状况为基点,结合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资源与优势,提出了未来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模式。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一、我国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模式简介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由于城镇居民与新农合的保险在基金筹集与运作方式极为相似,我国有地区将两个板块医疗保险合并运行,如浙江嘉兴和江苏常熟,未来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统一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经济形成后两种保险制度合并是必然趋势。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完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切实保障公民的医疗保障权利。我国各地陆续在原基础医疗保险制度之上增加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目前,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运作管理的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以河南新乡为代表的业务委托管理模式,即将医疗保险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商业保险公司不承担基金收支风险,是一种管办分离的保险运行机制,这种模式有效利用保险公司专业化、网络化的服务优势,减轻政府办医保的增员增编困境有效提高政府效能,不足之处是缺乏风险共担机制,未能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管理能力。第二种模式是广东湛江的风险保障模式,即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每年划拨保险资金的15%给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经营社会医疗保险,有效提高了医疗保险管理效率并强化了医疗服务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之处是商业保险只局限参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管理,未能涉足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管理。第三种模式是以平谷为代表的共保联办型,该模式是政府将所有医保基金的50%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化管理,双方各承担50%的基本医疗赔付责任。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有效利用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管理方式与充足的管理资源,同时又发挥了政府管理上的强势和权威作用。从而提高基金利用率和报销额度;并强有力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二、辽宁省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现状与商业保险公司资源情况分析
根据《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资料:2013年末辽宁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33.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624.8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保险人数为708.5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19.8亿元,支出29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5%和14.3%。年末城镇两项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347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22.8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4.2亿元。全省参合农民为1973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36.3亿元,用于住院补偿28.60亿元、门诊补偿5.50亿元,分别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9%、15%。到位资金使用率达到66.45%。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新农合报销封顶线达到8万元以上。从参保率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看,辽宁省三项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保障范围全面覆盖,保障基金稳定运行的良好状态。辽宁省于2014年1月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依照《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辽宁省各地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符合大病经营资质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以签订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并承担经营风险。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已将大病医保工作的实施作为省政府督查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大病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启动了我省商业保险机构正式全面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目前根据辽宁省保监会评定,我省有11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7家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具备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这18家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竞标工作将会极大地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规范、有序开展。据辽宁省保监会统计数据2014年1-12月我省各保险公司健康险收入401519.26万元,保费支出182863.78万元。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保费持续增长,健康险在2014年已经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推出市场急需的健康险险种,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平安安康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由于其保障范围广,保障水平高,保障方式灵活,保障对象针对有社会医保和没有社会医疗保险的两类人群分别采取不同保障方案,其市场销售量持续上升。随着人们对防范健康风险意识的增加,以及政府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险管理的支持倾向,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势必会整合自身资源,更深层次开拓医疗保险领域市场,满足广大公众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最终实现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及政府的三方利益共赢。
三、辽宁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模式分析
目前辽宁省各地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合作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沈阳、大连、抚顺、鞍山、本溪、铁岭等地实行政府购买商业大病医疗险的保险合同模式,辽阳市新农合实行与商业保险公司合署联办的形式经营大病医疗保险,营口市新农合在经办模式上也进行了创新,营口是省内唯一实现新农合“管办分离”的城市。营口市将新农合业务以政府出资的形式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口分公司购买服务,并且随着新农合集资水平的上升,2013年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服务费用已由2006年的筹资资金总额的2%下降至1%。各地各种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联合经办模式各有优势,均有效减轻了政府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工作负担,提升医保经办效率,控制费用增长并最终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水平切实保障人民获得医疗保障的权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以其医疗保险保障改革的不断推进,统筹层次的不断扩展,辽宁省未来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趋势将逐渐建成统筹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障管理更加集中,管理工作量加大,政府医保机构势必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经验与管理资源来保障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结合辽宁省商业保险公司的资源情况与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规模及保障层次深化的要求,我认为未来医保的经办模式主要应根据业务领域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其基本医疗保障由政府医保机构管办,其补充医疗险及大病医疗险业务可继续采用现行的风险保障模式即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以签订保险合同形式每年划拨一定比例保险资金给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共同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采取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经营大病医疗保险,辽宁省政府可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保险公司办公费用支持保险公司竞标商业保险业务。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可借鉴营口的管办分离经营及平谷的共保联办的混合模式,业务经办上采用管办分离模式即城乡居民医保机构将城乡医保资金拨付服务费,与商业保险机构鉴定委托业务管理合同,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为收取保费,核保、建立档案、理赔;医保基金运作方面采用共保联办的医疗保险模式,即将医保资金的30%-50%划拨合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经营社会医疗保险,在政府政策指引下,共享资源、共建管理系统,切实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对社会医保的管理力度,形成风险共担的保障机制。这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混合经营模式,解决了政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管理机构扩张瓶颈问题,有效利用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队伍与经验做到社会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同时由于该模式的风险共担机制也进一步强化了合作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积极性,有效提升医疗风险的监控力度,节约医疗资源的浪费现象,进一步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
[2]《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模式的优化分析》陈月,王君美[J]统计与决策2010年第12期.
[3]《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的模式选择与机制设计》丁少群,许志涛,薄览[J]保险.
摘要:FOB术语在中国甚是世界范围内使用甚广,虽然国际商会在2010年出台了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术语略微发生变化,但未仍未对货物保险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更别说在货物从发货人仓库到装运港的保险规定了,因此从风险以及保险利益角度分析这一个陆运阶段的货物保险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便是个不错的研究方向,避免虽已为货物购买保险,货物发生灭失损害而保险公司对其无需进行赔偿的情况。
关键词:FOB;陆运阶段;保险
众所周知FOB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术语使用比例中占比最大,因此对FOB术语关注的也就较多。2010年国际商会出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没太多改变FOB术语,更别说FOB术语下陆运阶段保险的情况了,由此产生了货主、承运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大量纠纷。面对此些纠纷,对FOB术语下陆运阶段保险的分析显得非常重要。
一、FOB下货物在陆运阶段的风险分析
按照最新解释通则,FOB“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被装上船舶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1]然而解释通则未规定FOB下货物保险由谁负责,在实务中一般都是买方负责保险。买方为了防范货物的风险,往往会去购买货物的“仓至仓”的一切险,即从发货地的仓库起至收货地的仓库止,而这就带来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依据保险合同,承保人承担货物灭失损害的赔偿责任,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公司和索赔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即索赔人必须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
(2)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利的人,须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必须是承保风险造成的。
在FOB贸易术语下,如果买方为货物投保“仓至仓”的一切险,那么当货物发生灭失损害时,买方便会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这时保险公司便会以买方不享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所谓的保险利益,就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公司会认为货物还处在卖方的控制之下,还未装上船舶,也就意味着风险还未转移到买方手中,即使货物发生灭失损害的事故,买方在此时对货物也就不存在保险利益,故索赔便会遭到保险公司以其无保险利益为由的抗辩。但是在FOB贸易术语下,卖方无需为货物投保,买方也不会把保单背书给卖方,卖方就算对货物拥有所有权,一旦发生了灭失损害,其显然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综上所述,在陆运阶段按照FOB贸易术语,买卖双方都没有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义务,风险划分点为装上船舶,按惯例一般由买方负责投保,而大多数买方为确保货物安全,一般会投“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经过上述分析,买方就算为货物投保了仓至仓的一切险,货物一旦在陆运阶段发生灭失损害,买方或者卖方都会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即使货物所有人是卖方,其同样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FOB术语下保险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卖方单独为陆运阶段的货物购买一份保险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FOB下卖方一般不会为货物购买保险,但货物装运上船舶之前都是由其承担货物灭失损害的风险,因而卖方完全可以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保险公司单独购买货运险。保险期间从卖方仓库开始至装运港装上船舶为止,简言之为“仓至港”,承保卖方在货物运出其仓库至装船前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而遭受灭失损害的风险,这样装船之前的风险也就有了保险公司的担保[3]。一旦货物在装上船舶之前发生灭失损害,卖方便可以依据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尤其是卖方发货地距货物装运港距离较远的情形下,风险便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的货物处于保险公司这双大手的保护之下,买方也能依据买卖合同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卖方购买全程保险并在货物装上船之时背书转让保险单
虽说在FOB术语下,买卖双方并没有为货物购买保险的义务,但是为了货物的安全以及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都可以约定购买货物运输险。保险问题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卖方单独为货物购买陆运阶段的货物险,但卖方仍有另外的一个选择,那就是为货物购买仓至仓的一切险,从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等货物装上船舶之时,再通过背书的方式来转让保险单或其他凭证,将其背书装让给买方。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货物保险问题的解决的好处就在于卖方和买方的保险利益能够完美地衔接起来。经前文分析,买方在装船前除非有特殊约定对货物不享有保险利益,但是由于卖方是货物的所有权人,享有完全的保险利益,由其买保险再合适不过。为了与买方承担装船之后货物风险的通则解释相一致,背书转让便是不错的选择,由此买方承担的风险便有效地转而由保险公司承担。购买一次货物保险,背书转让一次,卖方承担陆运阶段的货运风险,买方承担海运阶段的货运风险,卖方和买方的风险区间能有效衔接。
(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承担陆运阶段的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由于其使用便捷,大大减少和降低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磋商的时间与成本,但并非不可约定改变,买卖双方完全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将风险划分点提前或者延后,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4]。买卖双方约定将FOB术语下风险转移点从货物装上船舶转变为从卖方仓库运出之时,由此买方便承担从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整个阶段的风险,简言之“仓至仓”,这和国际上传统的保险区间完全相同,在此之前所提及的买方在陆运阶段对该批货物并无保险利益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买方对在陆运阶段的货物承担风险就意味着其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便无法以买方对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项下的货物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进行赔偿。
(四)买方购买保险将卖方作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险人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6条明确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因此卖方在保险单或者类似凭证上作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险人也就意味着卖方对提单项下的货物享有保险利益,那么根据我国保险法或者英国海上保险法相关规定,在货物灭失损害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直接以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投保人(买方)并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由卖方作为其中之一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同样不能以买方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卖方在收到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金之后,这时可以请求买方重新开立信用证再次发货,或者直接要求买方承担买卖合同下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返还原货物的价款。笔者认为,如果在国际贸易中船货双方和保险公司能够采纳上述四条建议中的一条或者数条建议,那么在FOB贸易术语下陆运阶段便不会存在货物灭失损害却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的现象,少些纠纷多些效率,国际贸易便能顺利地向前不断发展,带领全球经济尽快复苏。
[参考文献]
[1]周凯丽.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J].中国商贸,2011:114-115.
[2]保险利益.
[3]高运胜.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J].经贸实务,2013(22):77-80.
[4]姜琳.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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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科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经济学科,是致用之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险学是金融学本科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它是研究风险管理及保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保险学涉及领域广泛多元,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数学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等内容。近年来,由于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与矛盾,对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从业人员产生了负面影响,并进而传递到课堂,对学生学习保险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冲击,突出表现为不少学生认为学习保险学无用,产生了从事保险行业无前途的想法。对此,我们通过激发学习动机、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法,使得保险学课程教学赢得了学生的关注,保证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一、激发学习动机,明确学习目标
积极的学习动机能帮助学生明确其学习目标指向。我们从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入手,引导学生明确保险学这门课的学习目标。那么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呢?我们在绪论课上就让学生明晰课程的重要意义。从研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入手,强调保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市场化的分散风险机制,是维护市场经济稳定性的市场化工具;而且,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加深,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新的技术不断面世,未来市场经济的稳定性更加脆弱。专家预测,同样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每隔15年造成的损失就会翻一番。因此,未来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更需要保险稳定器发挥作用。[2]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看,无一例外是保险强国,这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发达国家倚重市场化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资源分配的结果。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正如孙祁样教授所指出:“保险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系发展完善的重要标志”。[3]通过从宏观层面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引导学生从三个方面认识学习本课程的意义:第一,从个人和家庭层面来看,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是未来“合格公民”的必要条件。第二,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也是金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第三,即使将来不从事金融业,风险管理与保险的思想在任何岗位都会发挥其作用。最后,引导出本课程学习目标:首先,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正视经济社会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风险。第二,掌握风险管理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第三,理解作为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工具的保险运行机制和实务。第四,理解保险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作用和功能。
二、注重教学方式改革创新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要提高教学质量,还必须有高质量的课堂教学作保证。我们在课堂教学方面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创新。第一,教学方式的改革创新。改变传统课堂教师单一讲授为主的模式,把教师讲授、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课后阅读等多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一定要精选,基础性理论是课堂教学重点,对于旁枝末节内容应由学生自学。课堂讨论的内容要精心选题,教师要全面考虑,认真充分准备,发挥老教师的引导作用;课后引导学生完成一定量的材料阅读,扩展课堂教学内容;布置下一次课堂教学要求学生提前阅读的资料和要思考的内容。第二,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保险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就必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素养培养,注重宽口径切入,特别注重在大金融背景下分析保险的运行机制,比如保险与现代期权理论的联系与区别;注重保险理论与理论经济学内在联系的发掘。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如讨论保险合同和保险运行原则内容时,要求学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用所学的保险原理探究法律条款规定的法理,并对法律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三,引入案例教学。尽管在校本科生还缺乏实践经验,但这并不妨碍案例教学的应用。一个经典案例讨论与解析比起课堂空洞的说教更直观形象,更能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们精选了8个经典案例,在课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结合课后阅读提前思考,并把课堂讨论的发言质量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依据之一,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第四,加大课后阅读量。目前,本科教学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学生接受与课业有关的信息量偏少,很多学生仅凭课堂45分钟听教师讲授,不少学科课后无作业、无任务,学生无所事事。我们从英美报刊杂志中选择发达国家保险业相关事实、发展历史、最新发展动态等材料,要求学生利用课后时间进行阅读并用中文概括其要点,作为平时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使学生的外语阅读能力得到提高,扩展专业词汇量,另一方面使学生能够扩大信息量,了解保险发展的最新动态,可谓一举多得。第五,改革课程考核方式,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过去的考核方式基本上是一考定终身,主要依据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结合一定比例的平时成绩给出综合成绩,这种方式主要是以最后一次考试为主要依据。这就导致了不少学生平时疏于学习,依靠考前突击、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的手段应付考试,使得学业考核严重失真。课堂教学改革需要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机制进行相应改革。我们的做法主要是采用多样化考核,增加多种考核手段。保留传统的课程统一测试,但其在综合成绩中权重下降,不超过50%,一般为40%;注重平时表现,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发言、课后作业和向教师请教均记录成绩;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发言成绩权重一般占20%~30%。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积极主动,至少在课堂上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否则该项成绩为0。课后阅读与作业成绩的权重一般占20%~30%,主要从认真、主动和创见性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价,淡化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对平时表现出色的学生,评选出若干免考生,给予综合成绩为90分或A以资鼓励。
三、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考
虽然我们在提高《保险学》课堂教学质量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的感觉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非易事,需要教师付出艰辛的劳动,其工作量是采用常规课堂讲授工作的若干倍。在现行的以科研为导向的教师考核机制条件下,教师无动机也无动力用心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我校在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取得不错的效果。第一,研究生助课制是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达到多重效果。一是极大地缓解了主讲教师时间和精力不足的压力,助课的高年级研究生可以帮助教师收集教学资料,批改作业,帮助答疑,分担主讲教师事务性工作,使得主讲教师能够抽出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教学过程的关键性问题研究,如学科最新动态和进展,把最新知识融入教学中。二是研究生在助课过程中既可以锻炼工作能力,增加与导师的交流机会,也可以借机改善知识结构。尤其是目前人文社科领域跨专业考研现象较为普遍,跨专业攻读研究生的优势在于视野可能更宽广,但其劣势是专业知识结构有缺陷,通过助课的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大有裨益。第二,本科教学改革试点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我们学院自2009年开始在学院内部开展了一轮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的教改探索,这轮教改选择学生相对较少的专业课进行试点,以改变传统课堂教师一人独统的局面,增加学生学习主动性和与教师的互动性为目标,并辅之以学生学业考核方式的改革进行配套,经过四轮的教改探索,参加教改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课程不断总结经验,为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当然,要全面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还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对教师的评价考核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改变目前以科研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增加教学环节评价的权重,尤其要体现对教学质量的考核。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粮食安全问题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度,每年农业因自然原因导致的损失十分巨大。这一方面影响农产品的供给数量,另一方面导致受灾农民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到农民的再生产能力。我国农民在自然灾害面前是脆弱的,对于年吃年用的农民来讲,农业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会导致其第二年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购买种子、化肥等基本农业生产资料。针对这一现象,我国从2004年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试点。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农业、畜牧业、气象灾害、保险等多方面的知识,但我国具备此类知识结构的人才匮乏。于是国内一些开设保险学专业的院校,开始探索将农业保险作为一个专业方向,培养可以从事农业保险事业的人才。例如吉林农业大学的保险专业开设有农学、畜牧学、农业保险学等课程。农业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将保险的原理、职能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手段综合运用到补偿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因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的科学。课程与生产实际联系紧密,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笔者从教学实践中发现,农业保险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是提升农业保险学课程教学质量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教师在教学中容易忽视的环节。因此,在农业保险学教学工作中,应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要求,遵循实践教学的本质和规律,构建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而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对实践教学的内容进行优化和改革,注重实践教学体系的时效性。
1提高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普遍来看,多数高等院校对本科生的实践教学重视不够,尤其是开设农业保险学课程的院校。一方面原因在于受传统的应试教育影响,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现学术性,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环节和补充”的认识。这种认识将实践教学仅作为理论教学的验证,认为实践教学应依附于理论教学,高等院校教学质量体现在理论教学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实践教学,尤其是课程实习多无指导教材,较理论教学难度大。课程实习往往涉及协调校外关系单位,实习组织工作复杂,实习学生难以管理,一旦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学校和指导教师还要承担责任,这些因素直接导致高等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应树立对农业保险课程实践教学的正确认知,改变高校对实践教学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态度,搞好实践教学。高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践教学的文件要求,深入领会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重视实践教学,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
2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优化与改革
实践教学的关键在于内容,应建立科学的实验、实习内容体系,通过实验和实习,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独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传统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例如在农业保险学理论课程中,“干旱”可以作为附加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农户投保种植业保险,保险责任附加“干旱”这一自然灾害,那么由干旱导致的农产品产量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补偿。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土壤什么情况视为干旱”,而对于“干旱”的认定,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具体做法是将遭受旱灾的土壤取到实验室,通过烘干来测定土壤中的含水量是否达到“干旱”标准。只有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才能够让学生掌握此类知识。再比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中,对水灾过后受损的水稻采取“摸”的方法鉴定其生死,首先是水刚退时,用手轻撩稻苗,若随手而起或轻拨稻苗即齐根拔断,则证明稻苗死亡。反之,如果不能轻撩起或没有齐根拔断的,表示稻苗尚有生机。诸如此类的知识点,需要学生在理论学习之后,亲自到实验室或田间地头进行实践,因此实践教学内容应紧密联系理论教学。据了解,现有高校开设的农业保险学课程,要么没有实践教学环节,要么实践教学环节的课时较少。对于没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农业保险学课程,应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已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农业保险学课程,应根据本门课程的特殊需要,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将实践课学时与理论课学时的比例调整到1∶2左右。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中不断思考,加深理论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效果。
3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
以往的教学中,教师更加关注理论教学手段的研究,对实验课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研究关注度低。在农业保险学课程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现,实践教学同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理论教学抽象性概念较多,往往难以理解,而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理解和记忆更加深刻。农业保险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手段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应探索符合现代教育要求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改变过去传统的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方法。以学生能够理解、吸收、掌握实践教学目标为前提,采取包括多媒体指导、多教师参与、多环节互动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兴趣和实践能力。首先,应将多媒体教学手段引入到实践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量大的优势,通过视频、图片、动画等方式,演示言语难以讲授清楚的知识,确保学生能够准确地掌握实践的操作流程;其次,调动学生广泛参与农村调查。一个合格的农业保险人才必然是了解农业、农村的人才。应在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和要求学生参与农村社会调查,提高学生对农业生产实践的了解,进而更好地掌握、理解农业保险的相关理论和理赔方法,为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打好基础。最后,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指导。农业保险是一个由多学科知识组成的交叉学科,其涉猎知识广。鼓励气象、灾害、农业等学科的教师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有助于更好地为学生解疑答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
4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之一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校内外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有序开展的保证,只有拥有了良好的实习基地,才能够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农业保险人才。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实习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学校、相关企业加大经费投入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改善实习所需的仪器设备、住宿食宿等条件;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业保险人才为学生讲授实践课程,形成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外聘教师互相补充的合理配置。例如吉林农业大学保险专业可以聘请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指导学生的教学实习,利用企业人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农业保险实践的认知;三是建立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在实习基地建立高效、科学、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办法。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切实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通过实践教学,鼓励和引导有兴趣、有能力、爱钻研的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参与农业保险相关的调研活动、探讨农业保险新险种的可行性、参与农业保险企业生产实践等工作,建立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
5结语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农业保险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应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让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联系得更紧密,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获取和巩固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运用考察和实践的手段处理问题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敢于质疑和探究的优秀品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的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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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与有特色是独立学院 保险学 人才培养的生命线,教师在教学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积极探索如何提高教学效果。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体验式教学的优势
(一)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体验式教学在运用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灵活的方式,比如管理竞赛、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等。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相比,体验式教学一方面让学生亲历教学场景和直接参与教学过程,突出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锻炼了学生的自主性,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激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亲身体验与亲自操作,加之灵活多样的、趣味性十足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摆脱了传统教学的枯燥乏味,真正体验到学习的快乐,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激情,学习效率也会随之提高。
(二)增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
“动”起来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评价一门课程好坏的标准,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如果能够“动”起来,说明这门课是被他们所接受并喜欢的,这里所谓的“动”是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在体验式教学应用的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之间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现场考察等活动,增加了直接交流的机会,并可以面对面的进行理论知识的探讨,建立了一种有效地双向的师生教学互动,大大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让课堂45分钟充满了真实感,能很好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为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供保证。体验式教学过程中既是师生信息的交流过程,同时也是师生情感的交流过程,真正地增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性。
(三)使得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
灌输方式是传统教学常用的方法,以教师讲授学生听课为主,不利于知识的应用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而体验式教学通过角色扮演,现场还原,情景模拟、课题辩论等方式,让学生真实地参与到其中,并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不但复习了所学知识和理论,也锻炼了学生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些体验活动,学生在学校就可以接触到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形成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够很好地实现理论知识向社会实践的转化。
二、体验式教学模式在保险学教学中的运用
(一)情景模拟法
情景模拟法是依据教学内容,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设计源于生活的场景、人物和案例,学生扮演其中的情景角色,并进行模拟演练,目的在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并且提高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保险学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情景模拟教学法,一般来说,要经过案例选取、情景设计、角色分工、角色扮演和专家(老师)点评等几个环节。案例选取时,要紧扣教学内容,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以便学生能够获取相关资料。同时,所选取案例要难易适中,以便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情景设计时,一方面不能脱离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同时也要符合学校现有的教学条件。另一方面,情景设计要尽可能贴近生活,目的在于提高情景模拟的趣味性和操作性;最后,根据情景模拟,为角色进行分工,分工即可由学生自行决定,也可由老师指定。学生情景模拟后,老师要对学生的表演进行总结和点评,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这一章时,投保方和保险方在理赔时,会发生矛盾,严重的时候会诉诸法院。这事可以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把学生分成三组,分别扮演投保方、保险方和法官。让学生在课堂上开庭辩论,并最终形成审判意见,从而激发他们浓厚的参与兴趣。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保险学教学过程中首选和常用的方法,一般是在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把理论知识的学习融入到案例当中,让学生结合实际来进行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和讨论,对理论原理和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保险学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问题,一是案例选择要适当,既要考虑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也要考虑案例分析的价值性。二是案例教学是在理论学习基础上实施的,没有理论的支持,案例分析是不能完成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是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要跟学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教师做好引导工作,学生也要积极主动参与案例分析、讨论过程,师生共同创造严肃而又活泼的学习气氛。比如,在讲解保险利益原则时,可以将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保险利益的来源,保险利益的时效要求,确定保险利益的价值依据等内容变成一个个生动具体的保险案例,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课外实训法
课外实训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学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比如在实验中心上机操作、保险公司岗位实习、保险事故现场考察、聘请经验丰富的保险专业人员来校讲座等。实训法可以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把理论与实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学的专业知识并能合理运用。比如组织学生去保险公司实习、考察,让学生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与保险工作人员接触,全面了解处理一个理赔案件的所有程序,获得直接的感性认识。再比如在实训中心上机操作,通过对保险软件的操作,学会基本的保险电子化应用技术,也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保险人士来校讲座或者与学生座谈。总之,通过这些实训手段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学生的专业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最终能够较好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方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班级中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为学生布置一个命题,在学生查阅课外资料,形成自己观点的基础上,然后组与组之间相互进行辩论,有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能动性,以提高学生认识或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例如,在讲授完保险与其他类似活动(储蓄、赌博、自保)的比较后,可以安排一次“保险是投资吗”的讨论课,将参与讨论的学生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的观点是“保险是投资”,另一组的观点是“保险不是投资”,两小组面对面进行观点陈述、自由辩论、观众提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辩论后,由老师对讨论内容及结果进行点评。通过讨论,学生不仅巩固了保险与其他类似活动的相同和不同等基本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团队合作、语言表达、即兴思考等方面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体验式教学以学生为核心,注重学生的参与,以学生的亲身体验和感受为基础,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以及实践能力。当然,在体验式教学的实施过程中,老师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为学生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具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这样才能设计出与体验式思想相适应的教学方案和方法。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引入体验式教学,既是教育模式的转变也是教育思想的一种变革,其对提高保险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于改善保险学教学效果,培养合格保险学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
1互动式教学方法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传统的经管类课程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一览无余地传授,学生被动等待接受,教师在教学中对学情缺乏分析,学生在“填鸭式”的模式中也难以发现自己的兴趣和潜力。辩论式案例教学是指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组织学生通过对问题答案观点进行辩论的方式进行案例的学习,以达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习效果的互动教学模式。在此过程中,为在辩论中取得好的效果,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热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迫使学生主动查阅和筛检资料、主动思考、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发言锻炼口才。在教师合适的引导下,辩论会出现高潮,形成热烈的气氛,学生们急于知道问题的答案,积极参与互动过程,从而会对问题的来龙去脉、知识的具体应用记忆犹新。在保险学教学的辩论式案例教学,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以下模式:教师选题→流程讲解→角色选定→资料准备→课堂辩论→辩后总结。如为让学生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法这一论题有一个深刻详细的认识,教师选定题目“为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努力的主要方向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为保证辩论井然有序的进行,需要事先针对辩论式案例教学进行规则制定和流程培训。该问题有正反两方面的观点,辩论双方各自包括5个成员,首先,正反方按照先正后反的顺序依次轮流发言,由主席综合各方观点进行总结后进入群众发言旁证阶段,群众发言为自由发言,人数应确定在3~5人之间,群众发言完毕后进入正反方补充论据阶段,最后为教师总结阶段。同时,提示辩论者,在发言时尽量以事实和案例为依据,以课本基本理论知识为凭证。通过对这一题目相关内容的查阅和辩论准备,综合双方的观点和论据,会使学生在互动过程中对于我国保险业中保险人和投保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所以,辩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参与式教学,学生课前需要准备相关理论知识,课程中要参与辩论,课后要进行总结,使学生始终置身于具体案例中,提高了学生的参与意识;辩论式案例教学是一种互动式教学,通过教师主导,学生参与,使学生对问题的认知更加深刻。同时,辩论式教学能够使得沉闷的课堂气氛变得活跃,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与学生互动,特别强调提供充分的问题空间和思维空间,让学生畅所欲言。教师不是简单地灌输,更多的是指导和引导,不是提供唯一的正确答案,而是鼓励开拓创新,使信息多项传输,达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共同提高的目的。
2互动式教学中的注意事项
2.1营造宽松、自由和民主的课堂气氛和学习环境
要提高课堂的互动性,首先要求教师要为学生的互动提供一个自由民主、轻松活泼的课堂氛围,提倡学生勇于表达自己有理有据的观点,随时发表见解和看法,消除学生发言的紧张感和局促感;不看重观点的对和错,重在让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学到相关知识,逐步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尝试和努力得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2.2注重讨论和辩论的过程,开拓思维方式和思考角度,保证学生参与度
教师在对学生小组讨论进行评价和总结时,要注意由过程到结果,特别是关于思考和辩论类题目,可以通过向学生展示不同的分析角度和分析思路,开拓学生的思路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角度。对于辩论式案例教学,关键是要保证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而不能将其变为少数同学获取额外奖励分数的加分项。
2.3把互动纳入课程考核,提高知识运用、独立思考类题型比重
把学生在课堂参与小组讨论、课堂展示、角色模拟、教师提问和案例分析的平时表现纳入最终课程考核内容,增加平时成绩在期末总成绩中的比重,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树立学习在积累、成绩在平时的观念,培养课程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在平时课堂和课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加大运用课本专业知识解决社会现实问题题型的比重,尽量降低死记硬背类题型的比重,提高知识运用、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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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课程。案例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对保险学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兴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模拟实践教学方法在《保险学》课程的具体设计
模拟实践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是一种创新,在某些方面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和不足,使学生在学校就可以接触到保险工作的具体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对学生进行考核时加入模拟实践的成绩,可以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水平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一)教学目标设计
在《保险学》课程中进行模拟实践教学,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达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这个问题,作为保险专业、金融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基本知识这些基础理论以外,还要对从客户开始投保,保险公司初审、复核、制单到客户拿到保单整个流程有所了解,让学生通过扮演不同角色亲自操作,对保险实务有更直观的了解,能初步将这些知识运用于保险实务的实践中。
(二)模拟实践时间安排
模拟实践课程的开展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做指导,建议教师进入《保险学》实务部分的讲授时采用模拟实践教学,讲授完财产保险理论课,可进行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讲授完人身保险理论课程,可进行人身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虽然模拟软件系统里面还有责任保险、再保险的模拟实践,但不建议在讲授《保险学》课程期间全部开展,原因之一是受教学时间的制约,分给模拟实践的课时是有限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保险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开专门的《责任保险》、《再保险》课程,模拟实践可以在学习这些专业课的时候开展。而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这两大类保险模拟实践可以满足对他们的教学要求。
(三)硬件、软件准备
我校有专门的金融实验室,实验室配备有足够的电脑,使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可以亲自操作,讲台上有投影仪和电脑,保险操作软件不像证券投资软件那样广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证券市场操作,保险却不可以,所以学生对保险操作软件一般很陌生,需要老师在讲台上通过投影仪对软件操作进行演示,告诉学生们要做什么,系统里的各种选项代表的含义,比如点击“保存”还可以修改答案,点击“提交”就不能再修改答案了。我校使用的是上海某家公司研发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教学软件,老师可以在软件中选择任务并把任务分给选择的班级,学生上课用账号进入自己的界面可以看到已分配的任务,然后扮演不同的角色完成每一页面的任务,最后以实验报告的形式把学生的操作详情反映出来。如果学校开有专门的模拟实践课程,除了可在系统中选择已有的业务,教师还可以根据想要考核的内容,搜集资料,自己编辑业务放在系统里面,让学生根据既定要求完成任务,这样可以了解学生对于考核内容的掌握程度。
(四)具体操作过程
以财产保险为例,教师课下登录系统,选择家庭财产保险(也可选择企业财产保险),选择即将上课的班级,并把任务分配给这个班级,学生上课登录界面就可以看到分配的任务,并可以看到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客户、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资料,学生可根据这些资料,模拟顾客、保险公司投保、承保流程,并缮制相关单证。比如学生首先要扮演客户填写投保单,然后扮演业务人员接受投保单并填写相关资料,扮演财务人员打印转账回执单等,整个业务办理下来需要二十个左右的页面,需要不同角色来完成,学生完成之后,提交才可查看正确答案,提示哪些地方做错了,最后形成一份实验报告,教师由报告可知学生分数和学生的详细操作记录。
二、模拟实践教学的效果
(一)学以致用,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这些业务都是保险公司真实的业务,流程也是保险公司真实的流程,让学生在教室学完相关理论知识之后,立即就能在实验室进行操作,对于书中抽象的概念,在操作中可见到它的应用,比如,客户在填写投保单时,表格中有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和受益人姓名,学生需要从给定的资料中判断并填写,学生只有理解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收益人三个概念,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查阅投保单中的“风险询问资料”,让学生知道“告知”义务是如何在实际中体现的。通过模拟实践,使得学生对《保险学》理论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
(二)提高了学生动手能力,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
在模拟实践中,我们发现,平时在班里成绩非常好的学生,在实验课上缩手缩脚,不敢轻易操作,整个任务完成下来需要的时间较长。而平时在班里表现不突出的学生在操作的时候动手能力特别强,各种操作都大胆尝试,很快就熟悉了软件系统并开始操作,任务完成需要的时间短,正确率高,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还主动去帮助处在摸索阶段的学生,甚至还帮助老师解决操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模拟实践,使成绩好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成绩一般的学生优点得到展现。在期末考核中,把实验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对学生的考核更全面,学生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提高了学习《保险学》的积极性。
(三)使学生走出了学保险的误区
保险学老师虽然在新生专业介绍会上都会详细介绍保险专业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但学生对于保险工作还不是很清楚,还存在学习保险将来就是销售保险的误区,对保险课也存有抵触心理,通过模拟实践,学生们亲自操作了保险业务的整个流程,也了解了保险各岗位的基本职责,走出了学习保险将来就是推销保险的认识误区。
一、独立学院“保险学”教学方法实践
(一)提问教学法
好奇心是产生让学生学习兴趣的原动力。因此,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应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提问法就是一种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有效方法。比如,在讲授第一节风险及其特征时,教师可以先提出如下问题:“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提出问题后,先让学生自己思考几秒钟,接着使用PPT展示一系列风险事件的图片,让学生直观地感受风险的存在,接下来让学生们谈谈自己身边的风险,学生会提到如自行车被盗、宿舍失火、打篮球被撞伤等跟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风险。学生对风险有了初步认识后,教师再给出风险的完整定义,即“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对于风险的特征,则可以让学生自己概括,教师仅需进行必要的补充。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一方面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氛围,另一方面也能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另外,在运用提问法时,教师还可以先搭建一个框架,通过一个一个的问题将需要讲解的内容串联起来。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教师可以列出如下几个问题:什么是保险利益?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它的产生历史?为什么要坚持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如何应用保险利益原则?人身保险如何利用保险利益原则?通过这些具体问题的设置,可以使学生了解这部分知识大体框架。同时,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也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情景式教学法
所谓情景式教学法是指充分利用形象,创设典型场景,将学生的认知活动和情感活动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方式。在具体操作上,首先由教师播放跟所讲内容相关的视频,最好是真实的案例,给学生创建一个情景。如讲到人身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时,教师可以播放一个有关这一条款的案例,如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第一案,案例播放完后教师可以提出一些问题让学生自己思考解决,如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产生的原因,在我国的发展等问题。另外,如果条件允许,教师还可就这一案例组织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讨论适用新旧保险法可能出现的不同结果,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运用情景式教学法时,教师需要注意所选案例尽量真实,这样更容易让学生融入情境,增强其解决问题的兴趣。另外在辩论的过程中也需要教师掌控全局,避免讨论的方向偏离主题。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保险学”教学中,大量典型案例的选择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讲述保险合同相关内容时,先向学生展示投保单、保险单的具体形式,让学生练习填写,这样就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中了,另外,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更是必不可少,否则纯粹的理论讲解如同纸上谈兵,也让学生摸不着头脑。教师在进行案例选择时,需要考虑所选案例必须典型,有助于学生理解该部分理论。同时,案例的时效性、真实性也非常重要。
(四)综合习题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计划地给学生布置一些练习题,有助于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在习题的设置上,教师可以结合课堂教学以及教材中的思考题,从多种角度、采用不同题型提出问题,并要求学生书面作答。如在讲第一章的时候可以将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联系起来拟题让学生习作,使之辩证地认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讲到人身保险的时候,可以拟定对应的论述题,如“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要求学生广泛查找资料,从不同角度进行区分。这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原则及其互补性的认识,而且有利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维。
(五)课堂讨论法
“保险学”教材虽然经常更新,但不可避免地会有部分内容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为达到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在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必须关注保险市场的发展动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将“保险学”最新研究成果及保险市场的新问题引入课堂,引导学生开展讨论。如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有选择地搜集有关投保、合同纠纷、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案例作为教学辅助材料,结合课堂讲解内容,有针对性地让学生讨论相关案例。讨论中经常会碰到诸如合同是否生效、谁拥有保险金的请求权、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等问题。通过讨论,可以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学生也更能体会保险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自觉地学习。
二、独立学院“保险学”教学方法改进对策
独立学院的“保险学”教学要有自己的特色,必须要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但要让各种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学校方面还需采取如下措施。
(一)大力提升师资质量
教学方法的创新有赖于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一方面,学校作为管理者应该高度重视教师的发展,采取多种措施为教师提供保险实践的机会,如可以分批次有计划地选调教师到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企业挂职锻炼,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聘请知名保险企业高管等到学校组织讲座、与教师座谈,使教师能够更多接触保险实践。此外,学校还可以分批组织教师到教育部直属的重点高校访问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关于该门课程的教学经验;或者鼓励教师在授课之余积极进行“保险学”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紧跟理论前沿。
(二)正确认识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独立学院的大学生在自主学习方面的能力较欠缺,又不喜欢教师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法。因此为了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督促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引导地位,采用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多管齐下,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达到最佳教学效果。同时,师生之间还需要建立起一种亲切、和谐的关系,教师在引导学生的过程中,不能束缚学生思维,而应该创设一个民主、平等的环境,让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充分思考,并清晰表达。教师在回答学生的提问时,要注意说话的语气亲切自然,语言要具有启发性,能够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
(三)考试方式的改革
“保险学”传统的考试形式是闭卷考试,且卷面成绩占总成绩中的比重达70%至80%。在试卷上也无法真正考核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保险学”考试方式应尝试采用开卷笔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特别是提高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学生期末背书的压力,把精力放在对实际案例的思考上;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更加主动地配合教学,有助于推动教学改革。
(四)教学环节的改革
学校可以不定期地聘请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走进校园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另外,学校要加强保险学实习基地建设,定期组织学生到保险公司参观学习,切身体会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熟悉保险的业务流程,这对于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求知欲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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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众风险保障意识与投资理财意识的日益增强,保险行业迎来了战略发展机遇期。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论文发表,供大家参考。
一、《人身保险学》课程建设规划情况
(一)前期建设阶段
该阶段自1995至2003年。199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收第一届保险学专业(专科)学生,1995年《人身保险学》课程作为保险专业主干课程开设。在此期间,该课程同时作为金融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开设。当时只有一名主讲教师、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课程建设开始起步。
(二)不断完善阶段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财经学院成立保险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以此为开端,课程建设迎来了不断完善阶段。经过课程组多年的探索,该课程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课程建设规划情况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1.组织人员,形成团队自2004年设立保险本科专业以来,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人身保险学》课程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充分融合了保险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交叉学科,各成员均具有较深的保险专业及相关学科理论功底、洞悉保险理论和应用的发展前沿知识,具备承担人身保险学授课任务和科研课题的能力。《人身保险学》课程教学小组共有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助教1人;博士2人、硕士3人,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从学缘结构上,课程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有较好的专业背景。从年龄结构上,课程组成员年龄结构为30-40岁4人、40-45岁1人,是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的教学队伍。
2.紧跟政策和形势,完善教学内容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更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所以,课程组在选取教材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所选教材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代性,优先采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保监会推荐教材)张洪涛、庄作瑾主编的《人身保险》。同时,选择国外经典教材作为补充材料推荐给学生。在教学内容方面,课程组每学年都会根据政策与形式变化对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当前延迟退休年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课程组在教学内容中增加《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专题来探讨。
3.完善课程要件《人身保险学》课程在开课初期只有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经过20年的努力和探索,目前该课程有教学大纲、配套教学课件、教案、教学案例库、系列专题、习题库和无纸化试题库等课程要件齐备。
4.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练结合、学用结合,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方法有机结合,形成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师讲授中大量运用启发式方法。实践性问题主要运用案例式方法。这可以使学生增强学习兴趣,提高感性认识,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例如,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理赔可以通过案例加以说明。在教学中增加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来讲都非常关键。根据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
5.加强校际交流2006年派一名青年教师赴中央财经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2008年分别派一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目前他们均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金融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第一线。通过青年教师在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和深造,课程组与这些学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6.搭建实践桥梁,建立实习基地2014年5月,金融学院保险系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百年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草拟了《保险行业产学研合作试点方案》,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为学生、教师提供调研和实习的便利,同时也可以选派管理人员为学生讲授寿险营销、保险经营管理等实务性较强的课程。通过与上述两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不仅解决了毕业生实习问题,通过实践环节可以进一步检验所学知识,而且也为培养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总之,《人身保险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早,经过20年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研究与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课程优势与特色。本课程侧重人身保险领域,专业性强,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本课程在区内同类课程中无论是开设时间还是从师资力量、社会影响来讲都是处于领先水平;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分析,学生就业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工作,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一批毕业生在保险公司管理层崭露头角。
二、《人身保险学》课程今后建设方向及思路
内蒙古财经大学以自治区区内生源为主,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因此,《人身保险学》课程立足实际,旨在使学生全面掌握开放经济条件下区域人身风险及人寿保险经营活动的原理和规律,同时注重蒙汉双语教学,为地方经济培养能够适应现代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类民族人才。今后的课程建设紧紧围绕上述定位,同时结合保险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课程教学体系,突出课程特色,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准、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
(一)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团队整体水平
今后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在教学梯队人员学历水平、职称结构等方面全面加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提升整体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1.建立完善可行的教师进修和出国访问长效机制通过国内或国外、短期或长期培训与进修提升本团队的教学水平,特别是科研实力。国内进修方面,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学科研后备人才到国内名牌学校进行期限长短不同(三个月至一年)的专题或系统学习,争取利用这种快速、有效的方式提升后备人才的教学与科研素养。国外访问机制方面,鼓励青年科研骨干到国外做访问学者,紧跟国际主流研究范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
2.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业的发展无论是业务结构还是服务对象,都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全球化,适应变化的复合型保险类人才已经显得日趋稀缺化。为此,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引进能够给课程教学团队带来新的范式冲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强化教学梯队的人才建设。
(二)注重课程建设,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随着我国保险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人身保险学》课程的开课率会越来越高,对任课教师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围绕保险学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趋势,体现现代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特点,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三)加大实践教学和创新教学的力度
今后进一步强化实训教学环节,扩展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根据《人身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与《人身保险学》同一学期开设《保险实务》实验课,来配合讲授寿险公司业务经营流程。同时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同时将不断追踪学科前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承担教改项目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打造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注重教材建设,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及时更新、提高教材编写内容和编写质量;同时开放性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和课程,逐步实现教材建设标准的国际化。
(五)加大与实体部门的联系,发挥实体部门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积极与保险实体部门合作,聘请保险行业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通过来校举办讲座、参与课堂教学、指导学生论文等形式,让学生有机会了解保险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同时借助实体部门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方面具有实战经验优势,将保险公司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实习基地、教师科研基地,同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促使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提升。
一、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忽视专业技能实践教学
一是相比较金融学、投资学等学科,我国高等学校开设保险学专业的时间较短,在校生规模相对较小;保险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并不明确,常常笼统概括为获得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掌握保险综合业务能力以及证券、投资基本技能等,缺乏较为明确的培养目标。二是完备的技能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包括实践与实验教学、课程设计的实训、社会实践等关键环节。但在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育观念占主导地位的大环境下,保险学专业的技能实践教学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发展较为缓慢,多数的实践教学设置沦为“为实践而实践”,很难达到开展技能实践教学的目的。
(二)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目标不明朗,缺乏系统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体系
目前,在我国高等学校保险学专业的技能实践教学中,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具备可操作性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体系,导致保险学专业的技能实践教学缺乏明确的目标。任课教师无章可循,只能依据自身的偏好与专业知识和能力简单设置技能实践教学的内容,导致保险学专业各课程的技能实践教学之间缺乏连贯性,保险学专业的整体技能实践教学体系显得杂乱无序,严重影响学生对技能实践教学内容的理解与认识,无法确定学习保险实务的明确方向。
(三)缺少行之有效的实践技能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的教育教学应具备对之前的教育教学成效进行检验的综合考评体系。由于保险学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学科综合性,保险学专业的技能实践教学往往需要对人文和社会经济环境进行综合的情景模拟,而由于专任教师缺乏足够的保险行业实践经验,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与考核制度,无法对学生的实践行为进行客观准确的量化,多数专任教师为避免矛盾,选择用对书本理论的考核代替对技能实践过程的考核,容易使学生对技能实践的重要性产生误解,并失去积极参加实践教学的主动性。
(四)保险学专业专任教师师资匮乏,专任教师社会实践经验不足
一是受到保险教育事业出现断层、保险学专业开设时间较短等原因的影响,我国高等院校的保险学专业的师资队伍较为薄弱,多数专任教师并非保险学专业科班出身,欠缺完整的保险知识体系,对教学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多数保险学专业的专任教师缺乏保险行业实践经历。尽管部分教师曾经在保险公司进行过挂职锻炼,但受时间的限制,很难完整了解整个保险实务的具体运作过程,专任教师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与不足也对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强化应用型技术教育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的建议
(一)修订完善技能实践教学大纲,加大技能实践教学的权重
为适应保险市场对高素质、应用型保险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应用型高等院校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前提,制定完善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大纲,适当加大技能实践教学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权重。在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方案的设置方面,应根据学生所处的年级阶段与专业理论水平,有的放矢地安排技能实践教学课程,形成完整的、循序渐进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流程。
(二)创建完善的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体系和教学效果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应用型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需要具备一个体系相对科学、合理的技能实践教学方案。专任教师应根据相关的课程内容,设计合理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校内和校外实训、运用校内模拟、辩论、参观实习单位等形式,培养学生掌握相关的保险业务流程和技术操作。鉴于应用型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性和学科综合性的特点,应该通过建立新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多项考核指标、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多元化的评价,进而形成健全完善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
(三)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软硬件投入,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校外实践能力培养基地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软硬件的投入不足,是应用型高等院校保险学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方案顺利执行的重大阻碍之一。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加大对专业技能实践教学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投入,建立具有真实职业氛围、先进教学设备、软硬件设施配套的实验实训室。通过与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开发保险学专业教学软件,对保险行业的正式工作场景进行情景模拟,按照不同岗位的工作流程安排实践教学,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四)为一线教师创造去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机会,提高一线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建立务实有效的双技型人才考核机制
一是高等学校应提供条件,鼓励保险学专业任课教师通过校外兼职或挂职锻炼方式,提高自身实践水平,丰富自身的保险实务经验,更好地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加强校企合作,积极从企事业单位引进兼具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业务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来充实师资队伍的力量,带动专职任课教师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保险学专业任课教师和学生的业务实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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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阜新市退休矿工社会保险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阜新市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起来的国家能源基地之一。现如今,随着煤炭资源日益枯竭,阜新市已沦为一座资源枯竭型城市。然而,为阜新市煤炭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退休矿工们正普遍面临着养老金收入低、职业病凸显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以阜新市的煤炭发展历史为背景,深入剖析退休矿工的生存状态,着重研究阜新市煤矿退休职工(本文煤矿退休职工指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二十世纪初的阜新退休矿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辽宁省阜新市是一座“因煤而立、因煤而兴、因煤而衰”的资源型城市,“一五”期间,阜新市在我国156个重点发展的重工业项目中占据4项。2000年底,阜新累计生产原煤5.3亿吨。然而,随着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使其逐渐枯竭,各主体矿井的相继破产,给阜新市煤矿职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煤矿职工不仅工资急剧下降,甚至造成大批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及部分提前退休人员,使其生活更加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刚刚退休的阜新矿工们的生活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养老金水平低,生活难以为继
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相比,人们普遍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煤矿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更为偏低。显然,退休矿工的养老金并没有因其在业时所处工作环境的恶劣程度而提高。这一群体的退休煤矿职工,大都达到70岁以上,由于当时国家为确保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国企煤矿长期实行低煤价政策,致使全行业煤炭积累很少,矿工所付出的劳动同应得的报酬差距很大,物质生活条件较差。煤矿工人在工资待遇问题上明显属于“弱势群体”,除了工资与劳动强度不相适应外,矿工的工资还经常被无故克扣。由于煤炭职工在业时标准工资低下,退休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按“老人老办法”,所以其退休金待遇相应比较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退休矿工们现如今拿着微薄的退休金,加上工作时染上的职业病,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已致使其生活难以为继。
(二)阜新退休矿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由于矿工所处脏难险累的工作环境,导致其大部分都患有慢性职业病。一般来说,矽肺发病率比较高,发病比较缓慢,潜伏期较长,多在接触粉尘5-10年才开始发病,有的也可能在15-20年才发病。而且,大多数矿工在井下都吃自带的午饭,一年四季都是冷饭、冷水,风湿病、胃病、肺病、外伤等极为常见。因此,对于矿工来说,其退休后大多患有职业病,身体素质较差,寿命也较其他行业的人群短。然而,阜新市对于退休矿工的医疗保障并不完善。
现行的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是同养老保险待遇相挂钩的。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煤矿退休职工养老金低,他们的医疗保险待遇也低,致使个人帐户中个人可支配的医疗费往往连一次感冒病的治疗费都不够,患了大病除去公费报销外,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完全由自己东拼西凑来解决,甚至有的因个人负担的医药费拿不起而抱病等死。煤矿井下的恶劣环境,造成各种因工伤残的人员较多,他们当中五级及以下伤残退休职工的治疗费用,依靠个人医保帐户的医保费根本不够,大部分医疗费用要靠本人自行解决。而且,退休矿工的慢性职业病将伴随其整个晚年的生活,其中的医疗费用使得其本不充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三)工伤保险待遇亟待落实与提高
下井工作的矿工,每日都面临着危及生命的风险:事故伤害、矿井塌方、气体中毒、吸食粉尘导致慢性疾病等等致使矿工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当时的矿区安全设施并不是很完备,矿难时有发生。这样的数字被多次重复:中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我们的矿工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0倍。然而,阜新市做为当时国家重点能源基地,情况不为乐观,煤矿职工下井作业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艰苦,时刻面临着井下水、火、瓦斯和有害气体、塌方等多种灾害吞噬生命的危险。由于脏难险累的工作条件和恶劣环境,造成煤矿井下遇难伤亡,矽肺、煤肺及其并发症等职业病患者和各种因工伤残的人员较多。退休老矿工们的身体条件普遍偏差,因此,如何提高退休矿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阜新退休矿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现如今,阜新退休矿工大都七十岁以上,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其养老所面临的困境也逐渐凸显出来。首先,上世纪九十年代后至二十世纪初退休的矿工由于在岗时标准工资低,致使其退休金低下,加上如今经济快速发展、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而退休金的涨幅却远远低于物价,造成退休矿工老年生活仍不富裕。其次,子女对赡养老人的观念有所改变,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在现代越来越被人们所淡化。有很大一部分人不再把赡养父母当作自己的责任,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子女,更把赡养父母视为一种负担,甚至出现了拒绝赡养父母的情况。最后,我国社会福利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服务数量有限,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在退休矿工所属的福利机构中,老人的实际生活状况也不容乐观。福利机构仍面临如缺乏资金、设备等种种难题,这就使得阜新退休矿工养老更加困难。
(一)适当提高阜新市煤矿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
基于上世纪阜新市煤矿职工为国家所做的巨大贡献与如今的报酬相差甚远的事实,建议国家及政府采取措施,以提高退休煤矿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国家应对国企煤矿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采取政策上的倾斜,维护退休矿工的基本权益,特别是对于在井下从事采掘工作25年以上的煤矿退休职工。对于生活困难的退休矿工,可以适当给予社会救济和福利服务等,以提高其生活水平。国家对退休矿工的政策倾斜,将大大减轻退休人员的养老负担,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二)落实并提高阜新退休矿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针对目前存在的“三高一低”现象即医疗费用价格高、药品价格高、住院门槛费用高、医保报销比例低,并且考虑煤炭工人这一特殊群体,其工作环境的极度恶劣,安全风险系数高,职业病发病率高,工资及待遇低下的状况。首先,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大对伤残、高龄、患病等弱势退休矿工的关注。建立并完善大病医疗补助制度,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将退休矿工职业病等慢性疾病治疗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次,完善医疗体制,提高大医院的专业性及服务性,增强对小医院监督和管理,发展和完善社区诊所,尽可能的为退休矿工提供完善的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最后,加强对医疗、药品价格的监管,将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保证退休矿工“老有所医”。
(三)提高阜新市退休矿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由工作环境导致的退休矿工绝大部分都伴有伤残等工伤问题,加上微薄的退休金根本支付不起康复治疗的费用,致使其退休后生活更加困难。所以,有必要建立并完善退休矿工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为退休矿工提供完善的医疗康复机制和专业的医疗服务。
(四)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建立老年户外娱乐场所
我国正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然而阜新市由于煤炭资源枯竭,经济发展缓慢,大部分青年人都选择去大城市发展,致使阜新空巢家庭增多,老龄化问题更为严峻。因此,应加强政府的扶持力度,增加一些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多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既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又能提高其身体素质。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发挥老年大学和老年协会的作用,建立网球协会、太极拳协会、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使退休矿工有组织有计划的参加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文明风尚,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温馨和谐的养老环境,以达到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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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供电企业社会保险体系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社会保险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电力企业当然也包括在内。电力企业如果能够做好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保护所有员工的实际利益,还可以推动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因此,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做好被列为电力企业基本任务之一。社会保险涉及的时间非常漫长,员工从走上工作岗位开始到离退休;人员范围也非常广,企业高层和基层员工都需要,因此社会保险管理就要求负责人员具备超高的专业知识和自身修养。
1.1.养老保险的管理
企业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提升养老保险金的受益人群,增加缴纳人数的比例。经过多方的不断努力,电力企业已经在养老保险工作方面有了很大改善,具体有:一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改革,企业在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方面已经日趋完善;二是通过不断变革政策以及实施措施,电力企业已经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实现了全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沉重的养老金负担,改善了离退休职工的实际待遇;三是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推进,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对于社会保险管理专业团队建立的监督力度加大,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坚持,由最基层的管理工作抓起,电力企业已经在养老保险管理方面有了显著改善。
1.2.医疗保险的管理
电力企业不仅需要顺应全民医保机制的变革,还需要联系自身所属行业的特点,在最短时间内建立并改进企业补充医疗机制。首先,投入资金建设能够应对企业全部员工的医疗服务体系,使所有员工都可以在身患疾病时,获得最为及时、高效、稳妥、方便、经济的治疗服务;保证员工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员工可以买到必需、高效、优质低价的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其次,提升医疗保障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改进企业补充医疗机制。
1.3.工伤与生育保险的管理
工伤与生育保险的管理工作,与所有员工当前利益直接相关,良好的管理状况可以有效保护员工利益。当前,电力企业借助将工伤保险的实际费用和企业的实际工伤发生情况相联系的预防制度,有效规避了影响企业正常有序发展的风险;对于生育保险,企业为女员工提供一定的生育补贴,缓解了女员工由于怀孕以及生产等特殊生理阶段导致的经济以及生活困难,同时清晰列明了女员工可以享受的免费医疗服务以及产假的时长,反映了企业对妇女劳动权益的重视以及保护程度。
2.1.员工对社会保险的认知较低
尽管最近这些年,国家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大力的改革,推出了不少新的政策,可是对企业员工来说,不管是高层领导还是基层员工,都缺少对社会保险的正确认知。
2.2.管理方式不合时宜,信息反馈滞后
企业未能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的改革进程建立起与其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无法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反馈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紧急事件。
2.3.社保相关待遇存在冒领的情况
由于当前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统一的发放,部分企业对该工作的负责任程度也大不如前,再加上信息化系统建设的严重滞后,不少退休人员,尤其是没有在本地居住的,身故之后还是有人冒领他的养老金以及报销医疗费用,不仅造成了社保基金的严重外流,也形成了极坏的影响。
2.4.电力企业保险管理制度落后
电力企业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滞后,涉及到企业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社会保障问题不能及时予以解决,将导致很多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如2011年10月17日百余电力企业员工上访广西电网公司,要求补偿107名职工的职工社保。另外各地电力企业的离休标准不平衡,难以取得统一的补贴标准,使离休人员的意见很大。再者电力企业的多部门管理制度也存在弊端,每个险种都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多部门管理导致电力企业的重复性劳动,工作成本升高,企业资源被浪费。出现问题很难找到责任人,存在互相推脱的现象。
3.1.升级自身的管理理念
由于国家针对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对电力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精准的定位、更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电力企业整理自己的发展思路,同时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不断摸索处理实际问题的新模式,立足行业发展全局,清晰分析当前形势,以静中求变的创新思维,谨慎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关键问题,保证体系科学高效的运作,进而实现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2.建立正确的工作观念
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当然不仅是管理,还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求电力企业建立一支善于管理并且对保险事业充满热忱的管理团队,借助管理人员的不断创新,维持员工结构的稳定性。另外,电力企业的保险管理人员需要转变自身的工作方式以及态度,提升服务意识。因为社会保险具有的普遍性、保障性等属性,实际的管理工作相当繁琐,专业要求很高,所以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应该持续提升自己的业务操作水平。
3.3.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需要有长期的发展目标,因为这可以保持政策持续、稳定的实施,是保障企业在职员工与离退休员工利益的重要基础。电力企业需要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完善人才吸引以及储备机制,做到人尽其才、知人善用,同时着手建立拥有过硬专业知识、高素质的管理团队,以保证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
3.4对电力企业医疗制度的完善
电力企业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是关系着广大电力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考量指标。电力企业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在医疗保险的实施中,要不断发现问题。落实好惠民政策,建设覆盖整个企业的医疗保障体系。让职工享受到安全、有效、便宜、方便的医疗服务。同时,电力企业也应该提高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医疗水平,以企业职工满意为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对目前电力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让我们深感做好电力企业社会保障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要想有效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需要电力企业社会保障管理人员认真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力企业自身的特点,大胆引进国外成熟的经验,使我国电力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变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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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是通过特定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安排,对社会保险的各个计划和项目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实施,以实现社会保险政策目标的管理系统总称。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社会保险的营运与监控管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创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社会保险是我国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保障,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为了做好我国企业社会保险,需要对其管理工作进行一定的创新,本文旨在介绍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创新。
关键字:企业;社会保;创新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的完善与否,是检验一个企业乃至一个社会发达程度的标志,社会保险完善时相对于社会保险不完善时,社会整体更为安定。本文将首先介绍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目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从企业本身来说,企业的保险工作做得不完善,从企业职工方面来说,企业职工很少有加入社会保险的意识,从整个社会整体来看,我国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制制度建设还不健全。
1.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还没有发展起来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工作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在我国企业和职工对于社会保险工作的了解还不深刻,一方面,企业不愿意花费财力物力来雇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才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一般由企业的财务部门代为扣款,缴纳社会保险,另一方面,企业职工不愿意将工资花费在社会保险上,职工更愿意将所有的工资拿在自己手工。我国社会保险目前为强制加入的模式。
1.2企业社会保险法律体系还不健全
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建立的法律明确提出,企业要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我国缺乏对企业社会保险的监管,所以我国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并未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对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进行。
1.3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不合适
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由于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观念不强,所以在我国的企业中,并没有设置专业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工作,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在设计上、流程上也被很大程度的简化了。目前来说,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就只是扣费、计算缴费这几个程序,社会保险制度极不完善。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非常不完善,对企业社会保险工作进行创新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将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观念上、制度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以及人才的创新四个方面来进行详细的论述。
2.1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观念上的创新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要想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首先要在观念上进行创新。所谓在观念上进行创新,就是要明确,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是为员工服务的,是保障员工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开创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要使企业职工自愿的加入到社会保险工作中来,就要使员工明确这个观点。
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要在管理工作的观念上进行创新,企业要明确,完善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本身也是有非常大的好处的。企业为员工加入社会保险制度,每月缴纳固定数额的费用,然而,一旦企业员工出现问题,有社会保险为企业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这时企业的花销可以很大程度的节省,同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不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要明确社会保险是服务性质的,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正常生活而建立的。
2.2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制度上的创新
正如前面所说,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在制度上目前有很大的缺陷,急需对其作出改进。首先,不论企业大小,都必须设置专门的部门并雇佣专业的人员来处理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只有专业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才可以为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设置专业的流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每一步,才能真正的实现企业社会保险的科学化管理。同时,要从西方先进国家中引进专业的科学管理方法,对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这样做的话,企业在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初期投入会比较大,但是等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进入轨道后,会很大程度的缩减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上的投入。所以说,完善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制度上的创新对企业来说也是有非常大的好处的。
2.3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已经步入了信息化的世界。在对企业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时,引进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是十分必要的。企业社会保险是一个非常庞大且复杂的系统,人工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的可能性已经不大,并且为了完善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程序等工作上也已经不是以前的扣费、计算缴费等几个简单的步骤。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但还有一方面要引起注意,在发展信息化平台的时候,要引进高质量的信息化平台,目前我国生产设计信息化平台的企业有很多家,生产的信息化平台质量不一,企业在购买时要注意对信息化平台质量的甄别,必要时可从国外引进先进的信息化平台。
2.4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人才的创新
专业的管理人才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关键,也是建立专业化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身社会保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雇佣具有专业学识的管理人才或者加强对内部原有员工的教育,对于专门从事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及时聘请外部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及时更新关于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知识,与时俱进,做好企业乃至国家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完善企业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法规,是企业在实施社会保险工作时有一定的强迫性,同时在具体操作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企业社会保险对职工个人、企业本身和整个国家的建设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目前的企业社会保险还存在很大的不足,需要大量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对其进行改进,探究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我国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法律法规的建设,这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将会有非常大的促进和非常积极的作用。
【浅谈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创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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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又是现代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内容。本文从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价值体现分析入手,结合目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谈如何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提升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险
当今社会,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企业内部最为重要的生产力,企业为了提升人员工作效率、工作主动性,必须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在众多管理手段当中,社会保险作为企业员工福利保障的重要内容也因此成为了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研究方向。努力发挥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必将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1.1加强激励效果
社会保险是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就是应该将员工的切身利益摆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人力资源管理当中激励员工主动工作热情和提升工作责任感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将企业员工福利与员工生产工作情况做到紧密结合。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能够促进员工工作热情、消除员工不满情绪、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从而让其更加专注于本职工作,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所以人力资源管理首先就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保险制度执行意识。
1.2促进企业生产力提升
社会保险体现的是企业总体利益与企业职工个人利益的合力,企业效益不好,员工的福利保障也必然得不到很好的维继。所以良好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方面为职工的切身利益提供了保障,给企业职工带来了心理上的安全感,另一方面又将企业利益获取转化为职工心理安全感的来源,从而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程度,降低员工在工作中消极怠工的几率。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在企业发展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需求进行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调整,从而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与使命感,加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生产效率提升。
1.3加强员工队伍稳定性
人力资源是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但是人力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强、管理和约束难度大。这些问题曾给许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过大麻烦。社会保险是一项延续企业员工终身利益的大型保险工程,企业员工从社会保险中获取的最终受益一方面要依靠职工在为企业工作期间的持续服务来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也要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为依据。一般来说,职工如果频繁更换工作或者长时间处于待业状态以及所工作的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较低,都会给职工的社会保险收益造成严重损失,这对职工将来退休之后的养老保险领取影响巨大,甚至遭受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所以如果一家企业能够很好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也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员工的流动性,起到加强员工队伍稳定性的积极作用。
1.4缓解人力资源管理负担
社会保险从生老病死各个方面对企业职工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因此也为企业在其职工遇到相应情况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直接经济负担,例如职工在工作中受工伤能够享受国家提供的工伤保险及医疗赔付,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直接费用支付,其他许多本应该由企业直接支付的项目也转为保险支付,这就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提高了企业资金积累数量,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2.1考虑角度有偏差
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执行需要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而不应该直接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成功企业的管理模式,但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经常在这方面出现问题,考虑不到自身实际情况而盲目管理。再加上许多企业管理者在价值取向上存在偏差,过多的考虑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对长远利益的考量,缺少全面分析意识、在管理中缺少人本主义观念,从而对社会保险比较轻视,在企业员工社会保险方面工作薄弱。有些企业虽然也认识到了社会保险给企业与员工带来的双重收益,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手段,没有将社会保险与企业绩效评价以及员工激励机制相互联系与结合,造成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少、关注程度低,社会保险基数账实不符等问题。
2.2管理人员素质差
想要切实发挥社会保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就离不开一批训练有素、具有较强工作能力与道德素养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主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深刻了解企业总体发展及走向,然后再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企业社会保险发展规划的探究与实施。但是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虽然有社会保险管理这一工作内容,但却没有专门人员进行负责,往往只是让财务人员等主管经济的工作人员兼任这一工作,这些人员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职务、没有专业化的技能及知识,更加没有社会保险管理意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必然进展缓慢、收效甚微,从而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总体水平不高。
2.3管理结构不完善
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结构必须包括社会保险制度及计划方案,这样才能起到最大限度提升管理质量,为企业职工提供更为可靠的生活保障。但目前我国企业对待社会保险意识不正确、人员不到位、管理力度弱,也就无从谈起制定科学有效的社会保险发展方案,人力资源管理结构呈现出极不完善的状态,这不仅极大的抑制了社会保险积极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影响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升。
想要让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首先就必须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在人才建设方面,必须强调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与社会保险专业知识的有机结合,必须重视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只有管理人员到位了,工作开展才能到位。
其次是在企业内部加大社会保险意义及作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树立起企业内部从领导到员工的所有人的社会保险正确意识,这样才能让社会保险制度管理在企业内部得到积极响应与配合。最后是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社会保险发展规划的制定,在发展规划制定上面,一方面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重视企业员工的实际需求,力求制定出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管理方案,这样才能让社会保险管理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和积极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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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保险学论文范文:从我国传统价值观角度看待商业保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先后的几次科技革命使人类的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生产力的提高又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繁荣,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事故。在法律的精神越来越以人权为核心的时代背景下,这些事故所导致的侵权责任也不断地加重,为了使侵权责任不致落空,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反过来,责任保险制度又对侵权法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二者的关系是一个有趣而又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责任保险;侵权法;强制保险
1.1商业保险是保险分配关系实现的形式
马克思在论述生产关系时提到,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人类同自然界的关系包括两点:其一,改造自然物,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其二,同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作斗争,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在物质资料再生产中,人们需要为了消除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生老病死等,给经济生活造成的不安定因素,采取共同的行动,互相共济、共同分担经济损失,用集体的力量提升同自然界斗争的能力,来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经济生活的安定。这样就形成了人们之间特有的“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千家万户帮一家的经济合作关系,即保险分配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也能成为买卖对象,是因为它具有提供经济保障的功能,满足人们转嫁风险损失的需要。在保险商品市场上,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出售保险单,实现保险商品的交易。所以说,保险的商品形态成为保险分配关系实现的一种形式,就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商品化。
1.2保险人应是消费者同舟共济的倡导人
保险人把保险作为经营的对象,应是互济互助、同舟共济的倡导者,为参与平均分担的所有成员提供专业化的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服务。风险服务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互动,风险服务的本质就是保险人通过和消费者信息的沟通、情感的传递,达到消费者对保险人的价值认同。保险人发挥对风险处理的专业能力,使消费者联合起来,组成应对风险的团体,以满足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
保险人如何为消费者搭建共同应对风险的舞台,这应是商业保险经营的一大难题,制约着商业保险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保险人既要考虑保险这种商品的特性,又要考虑影响消费者消费保险的诸多因素。从保险商品的特性来说,保险既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商品,又是一种非渴求商品,很少有消费者主动来消费这种商品,人们在风险事故发生前总是存有侥幸心理。正因为保险商品的这一特性,使得保险必须靠推销才能实现交易活动。从影响消费者诸多影响因素来讲,既涉及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消费者的收入、消费者对处理风险手段的认识,又涉及对保险人的评价。特别是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人的评价,直接影响消费者是否选择保险这种处理风险的方式。因为保险商品还是一种异质性商品,保险服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有异质性,即易变性,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不同,就会带来很大的差异。不同的保险人即使提供同样的保险产品,消费者的感受也会不同,甚至同一个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也不一定会一成不变,因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不同,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
因此,保险人的言行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这些人的言行必须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才可能唤起消费者购买保险商品的欲望,实现消费者的要约行为。保险人的言行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双方的价值观应有相同之处,因为价值观是决定人们行为的心理基础。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以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因此,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将直接影响保险交易的实现。从我国的传统价值观“仁”的角度看,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倡导人们进行换位思考,关爱他人、扶持困难群体,体现仁爱之心。所以,保险人应该有一种慈悲、关爱的内在精神。因为从事保险事业,必须用慈悲关爱之心,去对待被保险人的风险、意外、不幸和灾难,让他们的身心得到安稳、安宁和安定。
儒家提出的“仁义礼智信”观念,凝聚了我国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智慧和经验,具有高度概括性,体现了我国传统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仁”在儒家文化中处于核心位置,孔圣人将“仁”作为 “五常”的核心和个人修养的至高境界。仁和爱是一体的,只有具备了仁慈的心境,才能够放开胸襟去爱人。因此,仁是社会人际关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会自然达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的五伦状态,社会将会和谐发展,人与人要和睦相处,互爱互助,患难与共。 “义”即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义”是循理,言谈举止要合情、合理、合法。我国传统价值观念中将义与仁并用,提出诸如“仁义道德”等思想,这是传统文化思想的精髓。 “礼”是谦虚、恭敬,“礼”调整着人的各种行为,注重礼仪是我国这个“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礼和仁互为表里,仁爱之心是礼的内涵,礼敬是仁爱的外在。“智”指智慧,而非知识技能,“智”表现为遵德守礼,法道自然,智而不迷。“信”是诚信,指对人对事要真诚守信,“信”是个人和社会的立身之本,兴业和治世之道。君子重信轻利,“一诺千金”和临危“拖”孤成为美谈。
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分散风险与经济补偿。保险的基本职能让人们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明确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消费者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把生产与生活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难以应对的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进行专业的处理。保险人通过科学专业的分散风险安排,为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补偿。科学、合理的经济补偿服务,是保险业的基本职责,也是保险业存在的价值。同时,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发挥,也体现了保险的公信力。 但在我国商品交易条件下,公平、公正的保险商品交易原则,又让人们在风险转移交易中,因保险商品交易的特殊性、保险人的行为,产生权益难以实现的顾虑。
3.1忽视消费者知情权的后果
保险产生的基础是因为有风险存在,消费者之所以选择保险,是因为自身暴露在某种风险之下,保险人应是应对风险的专业人士。在销售保险商品时,应对消费者进行风险诊断,再推荐合适的保险商品。如果保险销售人员不会对消费者的风险进行分析,把消费者误认为与自己同样的风险观念,保险人何谈风险处理的专业人士,在保险信息弱势一方的消费者,又怎能买到适合自己消费的保险商品呢?
基于保险产品的设计比较复杂、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一份保险合同往往包含了大量专业术语,切实需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清楚的解释和说明。实际上,保险合同这一纸契约,已成为横亘在保险人与消费者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当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进行非实宣传、介绍时,会片面夸大产品的收益,诱导投保人购买不合适的保险产品。保险人的这种行为,既有不“智”的表现,又有不“仁”、不“义”、不“礼”、不“信”的嫌疑。
3.2忽视消费者求偿权的后果
与消费者索赔有关的保险从业人员,利用对保险信息优势的地位,转变了推销保险时表现的为消费者风险服务的姿态,高高在上,为了本公司或本人的任务指标,推三阻四,让消费者在受到经济损失的惨况下,在实现自己合理期待的过程中备受磨难,即使是自己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补偿,消费者也难体会到在索赔过程中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更何况那些因保险签单引发的保险补偿预期而实际遭受拒赔的被保险人呢?这些人如何看待保险,如何评价保险从业人员,就可想而知了。
在利益或利润的驱动下,保险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会采取拖赔、惜赔等方式减少(降低)赔付责任,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保险求偿权,也导致保险业的“理赔难”的现实。甚至有的保险人滥用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对消费者的保险保障和保险价格等利益形成了侵犯。保险人这种做法,既是失“信”的行为,又让人产生不“仁”、不“义”、不“礼”、不“智”的联想。
上述问题使得保险行业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消费者越发的不信任保险。如今,无论在保险行业做何工作,人们只要听说与保险有联系,多以“卖保险”的概之。可见,保险这种让人称道的分配制度,形成了如此局面,不得不让每一个关心保险的人深思。
建立在“仁爱”基础上的五常和五伦等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是中国人长治久安的基础,不论是对个人、行业,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传统价值观对商业保险业中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作用体现在:
一是传统价值观能够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风险认知是保险存在的基础,也是保险长久发展的保障。信息不对称是经济社会的常态,在保险行业中也不能避免。因此,为避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保障消费的知情权尤显重要。按照我国传统价值观,“信”是立身立业的基础,以此为基础,保险公司(保险人)会主动解释保险合同中的难点和重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因为保险人知道,失信于人,是不仁义和不道德的行为,对企业未来的发展绝对有害,他自身会提高企业的信誉度,较少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二是传统价值观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求偿权。消费者的求索权是保险理赔事件发生后发生的,是消费者(被保险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现实社会中保险的“理赔难”现象,根源在于保险公司的“唯利是图”,缺乏传统的价值观的约束,失去了道德底线。大力弘扬传统价值观,使之成为保险企业的企业文化,重视仁义道德,经济行为以“信”为本,这样就能有效降低保险企业侵犯消费者求偿权的行为。另外,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也可以增进保险消费者的守信意识,减少保险理赔事件发生的概率,促进保险企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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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几点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柱,社会保险体系与我国民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对国内社会改革发展与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从国内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探索入手,重点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社会保险;民生保障;体系;建议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就对新时期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将企业保险转向了社会保险,并使其得以真正覆盖。然而在对我国保险体系进行创建和完善的过程中,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国内保险制度存在缺陷、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等。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成为国内当前急需面对的问题。
2.我国针对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进行的探索
2.1由企业保险转变成社会保险
在我国,社保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完善,已经从之前比较单一的企业保险形式转变成为覆盖面更广的社会保险体系。对此,我国也建立了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险的管理以及征缴工作。这对我国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保障。在这种模式之下,个体应当对其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对企业产生的依赖程度也逐步降低,通过将资金管理权力移交到市场的形式,实现市场对其进行操作的目的,这也大大降低了我国社会保障出现风险的可能性。
2.2扩大了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从某种角度上说,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代表了我国社保体系的建设程度,也是人民受到社保能力强弱的重要体现。在以往的社保体系中,国内的社保体系仅仅是针对退休人群而建的,对于部分无业人员来说却没有保障。目前,却将享受保障人群的覆盖面扩大到了全部人群。此外,在新的社保体系中,个人还可以根据其年龄、职业的不同而选择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缴费标准,这也正是国内当前社会保险体系灵活性的具体体现。
2.3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
在以往的社保体系中,只是单纯的将城镇居民纳入到社保体系中,而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却只能够依靠自身的家庭进行养老。从2008年以来,我国逐步实施了新型的农村社保体系,完全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使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不再有户口之分。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保障程度的逐步提升,都同近年来我国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密不可分。
3.1社会保险体系中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虽然出台了《社会保险法》,但相配套的、法规、条例不健全,国务院所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及等法律法规,仅仅涵盖于社会保险的一部分,还未形成统一性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社会保险工作仍然主要依靠国务院所颁布的法规进行规范,相关条例也就工伤、失业及城市低保等方面的内容,而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法律文件不完善,政策文件在法律层次的应用上较低,影响了社会保险体系的合理运作,在实际工作上缺乏实际可行的依据,有关专门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也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
3.2社会保险覆盖不平衡,保障力不足
当前,我国五大保险还没有合一,医疗及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比较高,而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则比较低,并且在医疗、养老保险方面,很多企业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使得部分人未能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有些员工或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参与社会保险。同时,因居民医疗、新农合及居民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险才起步,五保供养及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险的救助范围是有限的,影响了社会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3.3社会保险的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2014年全国五项社保基金总支出33003亿元,比2013年增加5087亿元,增长18.2%;比2009年增长20701亿元,年平均增长21.8%。五项社保基金收支规模达到72831亿元,比2013年增加9662亿元,增长15.3%;比2009年增长44414亿元,年平均增长20.7%。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2463亿元,比2013年增加6875亿元,增长15.1%;比2009年增长33456亿元,年平均增长22.5%。因此,社会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与安全运营成为社保管理的关键。而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面临两种风险:一种是权力腐败带来的风险,例如上海市发生的最大社保案,社保资金挪用32亿元;另一种是养老保险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政府还没找到可行办法来填补历史欠账造成的巨额空账,仅依据当年支付中的实际缺口进行财政补贴。
4.1加强公共财政投入
作为财政投入的主要力量,各级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过不断投入资金来保障确保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进行不断优化,降低在经济事务上的成本,更多的支持和关注社会民生问题,使政府在财政投入中占据较大比例。此外,还要对征缴资金的最高限额予以取消,通过更多的再分配将社会保险普及全体社会人员。
4.2保障社会保险体系公平性的实施
在社会保障公平性原则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对保障个体权利予以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个体权利的保障实施可分为下面两个方面:一是对流动人口的权利予以保障,根据不同的收入和需求,设计多元化的缴费层次,将具体的选择权交给投保者个人;二是对缴费方式的选择权予以保障,让农民和农民工拥有自主选择缴费金额的权利,并通过采取分开缴费或者捆绑式缴费的形式对其进行监管。
4.3强化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及运作
我国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存在十年差距,是当前全球性别差距最大国家,为此,我国可采用渐进方式,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直至取消法定的退休年龄差,均提高至60岁,这可有效改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抚养比,并积极应对老龄化。同时,增加退休年龄的弹性,依据个人自愿原则,职工可选择提前退休。并强化职工待遇激励机制,可对提前退休职工减少相应的养老资金,或者延迟退休者增发其养老待遇。社保资金监管作为社会保险资金进行安全运营的关键,可采取较严格的资金监管措施,如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及公民监管等,目前我国采用的是政府管理。要避免社保资金管理中的权力腐败现象,需要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及阳光化,与民生相关的措施与政策要公之于众,并接受民众监督与投诉;与公众互动,及时地回应民众需求,以确保社会保险资金能够安全运营。
4.4加快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步伐
当前社会,急需对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为了更加从容的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必须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并采取国家、单位和个人等多方共同承担的方式,确保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建立个人账户式的储蓄计划非常重要,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根据一定的比例对社保资金进行缴存,使得社保能够有效惠及到全体人员,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4.5响应全球化发展,调整社会保险与国际接轨
随着WTO的加入,全球化经济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相关社会保险法律也要适应该要求。根据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平等互利原则,我国法律也要作出相应调整。比如,劳动力跨国流动所带来得劳动者就业、失业、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则需通过社会保险制度调整进行解决。近些年,很多国家如法、德意等已采取双边协议签订的方法,有效解决了劳动者在他国从事工作所遇到社保问题。为了更好更积极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我国要完善社保法律制度,并与国际相接轨,需要构建完善的司法机制,从而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有序、健康、合理的运行提供切实的最终保障。
总而言之,作为我国重要的保障机制,社会保险体系对我国的社会安定及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促进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创建和平安定环境,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制定合理的保险法律制度与保险机制,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完善是必要的,有益于我国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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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资本市场社会保险改革下统筹商业保险的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而随着社会保险的进一步改革中,社会保险对商业保险的发展也造成了影响。制度改革后为商业保险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保险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同时也为商业保险带来了一定的条件限制与挑战。本文针对中国资本市场社会保险改革下统筹商业保险的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指出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受到的机遇与挑战,同时也分析了商业保险的未来发展方向。
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于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我国的改革政策是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险体系中,改革后的社会保险得到了全面、系统的发展,也为商业保险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合理的改革统筹,使两种保险体系全面发展,有助于减轻我国财政负担,能够提高社会的保障水平,并增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
我国社会保险的改革分为三个方面:单一形式转变成多层次形式的社会保障;政府垄断转变成商业保险竞争的市场经营机制;政府角色从提供者转变为管理者与监督者。
1.社会保险改革为商业保险带来的发展
(1)改革后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商业保险带来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其中养老和医疗保险为商业保险带来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养老保险一直是我国政府最重视的一项保险体系,养老保险分为三个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由政府负责,补充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指导,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个支柱中,除了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直接控制负责,其他两个支柱都是商业保险的发展空间。
医疗保险方面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国家政府立法建立,政府掌控并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基础医疗费用做出保障,补充医疗保险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职工等医疗补充互助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包括社会人员的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险的改革中,政府提倡并鼓励有资质的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险业务。这便为我国的商业保险开创了发展领地。因此,上文提出的两种保险体系中,除了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其他部分都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完成弥补,提高社会保险体系的完整性和多层次性,为商业保险带来了发展空间。
(2)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促使商业保险的发展
基本养老保险是在职工退休后政府为其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指出的各级政府需要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我国政府对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预期的替代率为58.8%,而从相关数据中来看,企业的职工替代率在明显下降,国际标准的养老替代率为70%,可见我国的养老保险对退休后的职工生活质量会有明显下降。在这种基本保险替代率低和人们追求的高品质生活中的矛盾之间,人们对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需求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保险开创了发展道路。
(3)商业保险的潜在用户逐渐增多
社会保险的改革更多的是增强了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保险义务,这便提高了人们的保险意识。社会保险的缴费与人们收益具有一定的联系,而人们既然需要缴费,则更愿意接受个人收入来提高生活水平。在之前的一项数据中表明,人们更愿意选择做专门的养老储蓄,对养老进行投资,由此可见,对生活追求高品质的中产阶级已经成为了商业保险的潜在客户。
2.社会保险改革为商业保险带来的挑战
(1)社会保险改革为商业保险带来的“替代效应”
按照我国的保险体系的发展,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特别的医疗保险体系,社会保险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商业保险,对商业保险进行空间压缩。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覆盖面大、参保人数多,在保障需求得到满足时,人们便减少了对商业保险的需求。
对于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来讲,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的报销比例逐渐扩大,现已经提高到当地人口收入的6倍以上,因此,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越大,商业保险的发展则越小,从而替代了商业保险的作用。对于养老保险来讲,普通群众的养老保险已经能够保障生活所需,因此也就不存在商业保险的购买意识,这也替代了商业保险的作用。
(2)经济状况对商业保险有所限制
我国的社会保险所缴费用超过世界的平均水平。世界各国中,大多数国家的保险缴费在10%以下,而我国已经超过了20%。这便影响了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积极性。一般中小型企业注重经济效益,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或者无力缴纳,即使缴纳,也将由政府交给社会保险部门管理,商业保险公司在此不存在任何竞争,因为企业中根本无力、无意识为员工办理商业保险。
对于个人来讲,商业保险项目的保险费用通常比社会保险费用要高,但赔付额度不一定高,赔付的项目也较少。人们的收入不高,经济条件有限,对于商业保险的参保只存在极少数,更多的人愿意将保险投资到国家政府中。
1.企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最重点的保险项目,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养老保险都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而在我国,企业养老保险都是有社会保险经办。在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中,制定了相应的保险金缴纳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据有关数据统计,2010年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高达1752万人,累计基金为3800亿元,相比2010年增长28%。因此,商业保险应该积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领域,与企业洽谈,争取合作机会,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理财方案、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务。
2.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国家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国家相关文件中规定,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企业和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在美国,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十分重要,2010年统计数据中显示,美国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高达45.2%,总年保险金为356亿美元。目前,我国正在研究实行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利用此次机会,以适应人们理财多元化的需要,开阔更多的保险产品和人们保障计划。
3.补充医疗保险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具有一定的保险范围,在规定起点和封顶线以外的费用需要参保人自付,对于报销药物以外的药品费用也需要个人自付。对于此,商业保险公司设计好合适的产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初期可以从大型企业中入手,大型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好,参保人数较多,利用成功的案例带动更多的企业进行参保,但是,还需要重视医疗费用和健康风险因素的控制。
4.商业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中的商业健康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水平的需求,人们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重视,社会医疗保险并没有涉及到健康保险,加上疾病发病率逐渐增加,医疗费用不断上涨,更加增加了人们对商业保险的投保意识。商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领域可以大展拳脚,应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办理多种不同的健康保险规划,以满足不同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要。
5.农村保险
我国农村地区的保险项目应该加大,我国除开展的新农合试点以外,并没有对农村地区完善农村社会保险。而农村的人口老龄化和疾病发病率高已经越来越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农民对保险的需求也有所增加。因此,商业保险公司能改加大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为农民提供养老、医疗、意外、农业险等多种主体的保险体系。政府为农村进行试点保险推行后,商业保险应该抓住机会,在农民保险意识逐渐提高的状态,积极开展农村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属于政府对人们的生活保证,商业保险是市场环境下的保险行为。两者的工作性质不同,但针对的群体相同。社会保险提供的保险范围有限,商业保险可以提供社会保险以外的保险需求,对社会保险进行必要的补充。作为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商业保险的认识,协调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不应该对商业保险看作是竞争对手,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另外,保证社会保险领域的政策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协调,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已有相关文件来规范商业保险发展建设,如《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等,在实际保险业务办理中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范围、原则、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机构监督管理的同时需要保证制度的公平,扩充商业保险的发展。国家加快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将养老保健进行补充保险,针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来看,可以适当的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商业保险行业的发展,从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提高商业保险的优势,发挥个人的作用,政府在必要时给予商业保险公司一定的财政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能够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我国对社会保险的改革是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保障人们的生活水平,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也为商业保险带来了一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于商业保险,可以深入到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但同时也需要考虑社会保险的改革对商业保险具有替代效应,影响了商业保险的发展。本文提出了相关的发展方向与两种险种的统筹发展对策,对国家、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水平做到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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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保险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了的、按照某种确定的规则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措施体系。社会保险属于社会性事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我国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障碍因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由于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现在正面临很大的长期护理费用压力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问题也被摆上台面。笔者经过分析发现,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我国会面临六个方面因素的阻碍。对此,笔者得出了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采用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建立护理保险制度的结论。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社会保险;障碍因素;可行性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逐步加深。2010年末,我国城乡失能老人达到3 300万人,其中有1 080万完全失能老人。据人口老龄化趋势预测,到2015年,中国失能老年人将达4 000万人[1]。如此庞大的失能老人数量不仅带来了护理服务供给的巨大压力,也带来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增长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护理保险制度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
(一)长期护理保险
一般来说,长期护理保险指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入住专门的护理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发生的各种费用予以补偿的一种保险[1]。长期护理保险与各种医疗保险一样也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但医疗保险仅仅在于解决患者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短期住院护理费用问题,而长期护理保险则是针对需要长时间护理的人群,尤其是需要护理的失能老人。
长期护理保险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类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是国家提供给居民的公共物品,是国家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和福利性特征。另一类则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其本质是商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目的在于转移长期护理费用风险的保险协议(保单)。
(二)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要素
1.参保人
作为社会保险的护理保险制度应具有强制性,即通过法律规定应该参加的人群范围,以保证制度覆盖面。而且,只有在参保人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够体现出“大数法则”所带来的责任分担效应。在德国,《护理保险法》规定了“护理保险跟从医疗保险”原则,即所有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而在日本,政府举办的护理保险则强制要求40岁以上的公民参加。
2.资金筹集
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多主体分担是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主要手段。比如,德国的护理保险资金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其中政府承担1/3以上;企业与个人负担较小,护理保险税按照投保人的收入计算,税率固定为1.7%,一半由投保人支付,一半由雇主支付。
3.待遇支付方式与护理服务体系
在德日的护理保险制度实践中,其待遇支付方式与其他社会保险有着明显的区别,即以直接提供服务为主,现金支付为补充。这样的给付方式能够有效地提升资金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在服务的实现方式上,无论是居家护理还是机构护理都被囊括在了支付范围之内。护理保险待遇的支付需要有健全的高水平的护理服务体系作为依托。如果没有可靠的覆盖各类群体的护理服务的提供,护理保险的设立就没有意义。
(一)经济基础和公共财政能力限制
一项保险制度的确立首先要看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否能够支撑这一制度。德国在1994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当年德国GDP达到了2.15万亿美元,人均25 860美元。2000年日本开始实施护理保险,人均37 291美元。相比之下,2013年我国GDP折合美元9.31万亿美元,但人均只有月6 767美元,排名世界第89位,远低于德日的水平。①社会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需要政府的强力支撑。我国的公共财政能力不足也造成了对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阻碍。②
(二)财务阻碍因素
1.缴费能力不足
雇主与个人缴费是形成护理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判断护理保险的财务可行性首先需要从精算平衡的角度来考察。一项研究指出,在现收现付制的情况下,如果月人均给付水平在1 000、800、500元人民币时,2014年度护理保险费率应分别达到16.24%、12.99%、8.12%才能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这基本相当于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费率,无疑会给缴费者增加很大的负担[2]。然而,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 8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 955元。但同时,我国养老机构的费用大致在500―2 500元/月的范围内,其中收费在1 000元以下的根本不能承担对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从这里就可以大致看出我国居民收入与长期护理费用之间的矛盾。
2.社会保险费率过高
与护理保险费率较高问题相矛盾的是我国现有的已然畸高的社会保险费率。至2013年,我国各项社保缴费的总费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个人缴费率达到11%。相比之下,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费率却和我国的水平相当,甚至较低。比如法国社会保险费率合计为45.04%,德国为41.53%,瑞典为30.43%,而日本这个数字仅为25.24%[3]。因此,护理保险财务平衡所需的较高费率与我国已有的高费率之间形成了巨大矛盾,再加之我国雇主和居民缴费能力不足,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立强制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会面临巨大的财务障碍。
(三)社会保险体制碎片化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体制存在碎片化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和日本都实行了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用国家强制的方式确保了护理保险参保率。在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此外又有“大病保险”予以补充,这些医疗保险制度相互独立,内部机制也各有不同,统筹层次差别很大,这就给“护理保险跟随医保的原则”带来了天然的不便。 (四)缺乏健全的社会护理服务体系
1.机构护理服务供给短缺
一方面,我国从事老年人护理的养老院、护理院的床位供给在总体上是极度短缺的。根据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为4万个,养老床位仅为314.9万张[4],而同期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就已经超过1.77亿,全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78%,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
2.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发展缓慢
相较于专业性很强、价格昂贵的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成本较低、占用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少,在目前财政能够用于养老事业的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适合大规模推广覆盖,利于节省护理费用。此外,居家式养老更加符合我国传统“孝”文化伦理,易于群众接受。在德国,护理保险所包含的护理服务就分为在宅护理和住院护理两大类。
3.护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滞后
前文中提到,护理服务标准体系对于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的护理服务标准化体系还未完全建成,还没有类似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价标准、护理等级评定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出台。护理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滞后直接导致了护理保险无法根据被保险人的失能等级来判定支付方式和水平,无法根据护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判断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法律强制力较弱
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需要由法律强制来实现。护理保险的建立同样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来保证参与率。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中并没有规定护理保险的相关内容,而且即便是其他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只是有各种行政条例所规定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是存在很多不交、少交保险费的行为。所以,法律强制力较弱也给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很大障碍。
(六)社会阻碍因素
1.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
在我国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旧根深蒂固。如果儿女将老人送去养老院会被许多老人认为是“不孝”的表现。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了很多家庭不愿参与社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而更偏好于家庭养老。但是随着我国家庭养老护理功能的减弱,其养老责任必然要向社会转移,这就要求逐步削弱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
2.居民保险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践中,存在很多因保险意识不强而漏缴少缴保险费,甚至退保的行为。尤其是在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养老保险退保潮。居民退保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退保人只注重眼前利益,盼望多拿工资,而对自己几十年后的养老问题并不关心。我国较高的保险缴费率也使参保人形成了保险“不值”的心态。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养老护理费用支付的问题迫在眉睫。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立刻建立形成了巨大阻碍,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可行性不强。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照搬德日的护理保险制度,而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手段,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体系。具体工作应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加大对商业性护理保险的政策优惠,鼓励商业护理保险的开展,在促进高收入群体解决护理费用压力的同时增强社会对护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其次,应加强顶层设计,逐步解决我国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碎片化和高费率问题,之后再着手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再次,护理保险制度可先从缴费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职工群体中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开始建立;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大力完善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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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活动的专业会计。根据《总会计师条例》,地、市级以上社会保险机构,相应设置总会计师,负责组织领导社会保险基伞的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项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及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也逐步扩大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时间较晚,在社会保障会计理论的研究及具体实务的操作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改善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问题显得很有必要。
关键词:社保基金 会计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方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这种保险基金主要的特点在于:国家政府参与;社会力量介入;社会保险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承担社会保险义务;社会保险基金由国家机构统一征收、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社会保险金统一发放[1]。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为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及其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作为一项会计活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效益,满足广大劳动者的需要[2]。而我国现行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而不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财政对社保基金的隐性负债不能显性化,一旦显性化将导致政府的财务报表非常难看而出现信任危机。
正是由于这种核算方式, 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存在很多问题:
1 、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同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基金财务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信息误导,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策、管理、监督等缺乏准确依据。
具体而言,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3]。
2 、会计核算归属不明确,核算制度不统一。
首先,核算归属不明确。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依据,区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单独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等,并没有正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纳入政府或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当中。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纳入到政府会计体系中,便于政府统一编制预算。其次,核算制度不统一。由于记账方法不统一,会计核算管理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存储、拨付核算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同时,会计报表不统一,填报的会计报表即有人事部门的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又有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到了年终的时候还要填报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这样造成了会计核算不必要的麻烦。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4]。“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另外,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完善,养老、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进展,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设立专门科目对其进行核算,其他科目设制也不完整,难以满足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需要。
3、 社保基金财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容易造成信息误导。
收付实现制以资金进出作为经济事项会计确认、核算的惟一依据,不可比的一次性因素无法剔除,不能对不同会计期问的财务成果进行比较,造成收入成本等在不同会计期问的畸高畸低,导致财务信息使用者即无法准确评估当期损益,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体制。收付实现制不提前考虑未来的许诺、担保及其他或有因素,从而形成隐性负债问题。社会养老保险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不利于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5]。
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核算最终将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但国家财力从弱小到强大必然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决定了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之间不可能直接过渡,要有一个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作为过渡,相对应的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也不可能从收付实现制直接过渡到权责发生制,实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必然的选择。
因此我国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将社会保险基金核算明确纳入政府核算体系原则。
从属性上来讲,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公共产品的职能,所以如果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囊括到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这与社会保险基金本身的属性是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工作的执行部门可以是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会计核算可借鉴西方基金会计的核算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独立核算基金收支,独立编制会计报表,通过编制合并报表的方式将这部分基金纳入政府会计报表当中。“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认为是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确切依据。实践证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切实可行的,因为它不仅可以弥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不足,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的需要,而且又能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增进绩效。在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应当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也应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6]。
2、 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原则。
真实的财务信息既是社保审计的基础,也是社保审计的工作目标之一。在收付实现制度体系下,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存在先天不足,这既不利于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也而没有一套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社保基金的长期有效运行将无从谈起,统一、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很难建立。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延伸和补充,通过对各单位资金流向、流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掌握和监督。同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立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预算、金库、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建依法理财环境。要按照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要求,为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提供全面和完整的法律依据。
3、 加强社保基金的财务信息管理原则。
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心的有效监督与制约,加快实行部门预算的进度,要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深思熟虑地制定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强化财政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与自我约束,严格操作,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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